浙江嘉兴一水果市场声明收回争议通知,此前曾发文禁商户赴安徽滁州营业
近日,浙江嘉兴海广兴市场发文禁止经营户赴安徽滁州营业一事引起社会关注。
5月25日晚间,读嘉客户端发布了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收回《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的公开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嘉兴海广兴市场在声明开头表示,“首先,我们就5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一事,向大家郑重道歉。该通知未经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批准,属于流程失误,且其中部分用词不够严谨、存在不当之处,给大家带来了困扰和误解。对此,我们深感抱歉,并决定正式收回该通知。”
对于此前发文的背景过程,嘉兴海广兴市场在声明中表示,“每一位经营户和从业人员都是嘉兴海广兴市场最珍视的家人。大家的信任与支持,是我们一路走到今天的基石。面对近期周边新兴水果市场通过不合理招商优惠等措施,直接或间接导致我们市场货源萎缩、客商流失、交易量下滑,许多经营户面临滞销亏损、资金紧张等实际困难。目前已有大量经营户表示担忧和紧张,并于5月21日当天以‘联名诉求’的方式,书面签名向公司提出诉求,希望有效管控,构建长期良性健康的经营生态。”
声明表示,“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维护大家的切身利益,公司急于采取应对措施,却因工作疏忽,未经规范流程便匆忙发布了上述通知。本意是遏制跨市场经营带来的冲击,帮助大家渡过困境,但因方式不当,未能充分传递我们内心的焦虑与责任,反而引发了不必要的误解。”
最后,嘉兴海广兴市场在声明中表示,“我们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收回该通知。接下来,公司将严格遵循合规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更稳妥、更公平的方式,与大家同心协力应对当前挑战。嘉兴海广兴市场永远把大家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任何决策都会以市场长远发展为根本。再次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歉意,也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包容与支持。我们将继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把市场建设得更好。”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日,一则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该通知署名为“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是2026年5月22日。
上述通知第一条表示,“凡在嘉兴水果市场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入驻的经营户,以及经营户关联人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经营户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在滁州水果市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等各类活动。”
通知第三条表示,“一经查实经营户或其关联方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将立即终止该经营户在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的经营合作资格,无条件解除经营合同,收回相关经营权,并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取消在市场的经营权利。”
对此,有网友指称“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做法违背市场竞争的原则,尤其是将限制范围扩展至经营户配偶、子女等,更是有过度管辖之嫌。
5月25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上述通知一事。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嘉兴市市监局已经注意到此事,并派出工作人员了解处理,后续将会公布相关调查情况。
25日上午,滁州水果市场总经理谢亚勇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滁州水果市场开业当天下午,嘉兴水果市场的管理方就出了相关公告,要求在嘉兴水果市场经营的品牌都不能在滁州水果市场出现。这一公告在水果圈子里影响还是很大的,新的商户不敢过来入驻,已有几十家商户拆除了门头撤离滁州水果市场。”
谢亚勇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滁州水果市场规模比嘉兴水果市场小很多,为何嘉兴水果市场管理方要出公告‘二选一’,是滁州水果市场可以给商户们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等待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天眼查信息显示,嘉兴市水果市场有限公司持股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0%,而嘉兴市农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则持有嘉兴市水果市场有限公司45%的股份。嘉兴市农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由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00%持股。
25日午间,澎湃新闻记者从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了解到,嘉兴水果市场是嘉兴市供销合作社的社属企业,但该社对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则属于穿透持股,且海广兴市场还存在其他股东。目前市供销联社已获悉相关情况,会协调督促各方尽早处理解决相关分歧。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22日上午,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水果批发市场——滁州水果市场正式开市运营。这也标志着滁州在打造长三角区域性水果贸易重要枢纽目标上迈出关键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