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截止!抓紧申报
各用人单位注意啦!2026年江苏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将于2026年5月25日截止,请还未申报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哦。
一、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5月25日。
各用人单位须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申报工作,避免逾期影响社保费缴纳及相关业务正常办理。
二、
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线上申报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申报。
三、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及时缴费,逾期申报补缴社保费会产生滞纳金。
2.用人单位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2026年新入职职工,用人单位根据职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工资。年度申报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保持不变。
四、
操作指引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系统弹出“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知晓】,进入申报主界面并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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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化完成后点击【确认】,系统弹出“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知晓】,主页面展示职工数据,用人单位可手动填写缴费工资,也可导出表格至本地,修改工资后再导入。
确认工资填写无误后,勾选相关工资记录,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
首次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缴费人,应先在【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点击【本月更新数据】,查看确认变动或者新增职工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参保险种信息后再进行工资申报。
进入【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点击【添加】,选择“批量添加职工”。
添加职工信息后,录入“新缴费工资”。支持单个职工修改也可勾选全部职工批量修改,可直接按比率调整或按新固定金额填写新缴费工资,也可以导出人员信息后填写新缴费工资,然后导入。
确认缴费工资无误后,选择需要提交的数据行点击【提交申报】或点击【全量提交申报】;申报后,等待20秒或点击【确定】,自动引导进入申报记录页面;点击【查看】可查询申报状态明细。
热点问答
1.
用人单位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提示“单位存在已申报未入库的在途数据”,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是因为费款处于已缴费但未入库状态,建议用人单位等待2-3个工作日,待费款入库后再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
用人单位完成当期社保费申报但未扣款,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提示失败,如何处理?
答:已申报未缴费属于单位存在在途业务,系统不允许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建议用人单位作废当期社保费申报表后,再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3.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2026年度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答: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用人单位以其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202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依据;从2027年起,按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申报依据。
4.
用人单位新增职工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能否补报2026年度缴费工资?
答:可以补报。若用人单位在2026年5月25日前为新增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可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通过“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补报该职工2026年度缴费工资,补报流程与正常申报一致;若用人单位在2026年5月25日后为新增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可通过“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为职工申报2026年度缴费工资。
来源:南京税务、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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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天截止!抓紧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