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05-18 19:09
四川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严格规范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对以下案款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由本院进行审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现将执行案件中需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情况公示,详情见附件。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8日
附件:执行案款支付案外人名单.xls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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