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化工厂被强拆后欲原址重建:申请规划许可遇阻,复议机关责令履职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2026-05-19 15:40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日前了解到,5月9日,温州市政府就温州市东升化工试剂厂(以下简称“东升试剂厂”)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温州市自规局”)之间的行政复议案作出决定,责令温州市自规局依法对东升试剂厂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作出处理。此前该厂曾遭强拆,之后申请原址重建。

5月19日,澎湃新闻联系温州市自规局鹿城分局询问此事进展,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自规局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需要通过相关部门协调后才能予以答复。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89年,温州人徐国梁辞去温州永嘉县化工试剂厂厂长职务,开始自主创业,创办东升试剂厂,并在鹿城区仰义乡(后撤乡改为街道)盖了厂房。之后的26年,徐国梁一直围绕着化学试剂的主业经营。

案卷材料显示,2016年8月9日,仰义街道办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试剂厂两栋厂房。当年9月13日、14日,街道办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再次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余厂房。上述事实在后续法院判决中均被予以确认。

徐国梁就前后两次强拆行为分别提出两起行政赔偿诉讼。最终,丽水中院二审判决认定,两次强拆赔偿总和约为506万余元。

徐国梁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诉。2025年3月21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作出行政赔偿裁定,驳回了东升试剂厂的再审申请。徐国梁再次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东升试剂厂负责人徐东升在原厂址手持该地产权证。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东升试剂厂负责人称,诉讼结束后,他们希望在原址重建厂房,以恢复生产经营。涉案土地规划用途仍为工业,符合重建条件。2025年11月26日,他们通过鹿城区政府服务中心的线下窗口,向温州市自规局鹿城分局提交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该负责人反映称,当时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多项障碍性要求,包括需先取得仰义街道办事处同意、厂房开门需经周边开发商同意、建议购买国有废弃地用于出行等。截至申请行政复议前,温州市自规局鹿城分局未对该申请作出任何书面处理。

温州市自规局辩称,根据《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是全省投资项目唯一申报、唯一审批的管理服务系统,东升试剂厂应通过该平台提交申请。东升试剂厂线下提交申请书的方式不符合法定申请形式。

此外,温州市自规局还表示,其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但东升试剂厂未在合理期限内补正,依法应视为撤回申请。因此,温州市自规局未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不构成行政不作为。

温州市政府在2026年5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温州市政府认为,东升试剂厂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线下窗口提交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温州市自规局收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任何书面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相关规定。

温州市政府责令市自规局对该申请做出处理。

本案中,温州市自规局收到东升试剂厂线下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后,应对该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但温州市自规局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任何书面处理,属未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四十八条,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受理、补正或不予受理的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本案中温州市自规局未作任何书面回复,属未履行法定职责。

据此,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温州市自规局针对东升试剂厂的申请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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