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Ters:你还有这笔钱可以领!
亲爱的2026届毕业生:
韶华逐夏,逐梦新程
带着大工赋予的底气与荣光
你们即将奔赴各地、扎根四方
在扬帆出发、深耕基层的路上
国家基层就业资助政策
为你保驾护航
筑梦基层热土,绽放青春芳华
快来查收这份申报指南吧!
国家设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鼓励全日制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国家所需,前往中西部地区、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单位建功立业。以下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基层就业资助政策。
Part 01
基层就业申报与审核
01
工作对象
我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02
政策要求
毕业后到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和艰苦边远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原则上要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四方面的要求。
03
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该标准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
(2)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补偿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3)往届毕业生复核等情况按毕业当年政策标准执行;
(4)国家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发放申请通过总额的1/3,3年补偿代偿完毕。
04
时间安排
2026年9月5日前,2026届毕业生按要求填写信息、准备证明材料,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2026年9月10日前,各部(院)完成院级审核;
9月10日-9月20日,学生服务中心完成学校审核。
05
需准备材料
(具体请登录基层就业系统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及证明材料)
1.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2.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证明扫描件;
3.海岛作业、工作地点保密、工作地点流动等特殊情况需按照系统要求同步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提醒:所有材料中的签字、落款等内容均需填写完整。
06
申请流程
1.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注册申请;网址:https://jcjy.xszz.edu.cn/
2.学院进行院级资格审核;
3.学生服务中心进行校级资格审核并会同财务处进行学费复核;
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07
资金发放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三年发放至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审批通过总金额的三分之一,三年补偿代偿完毕。(毕业当年进行申请,第二年、第三年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第一笔发放批准总金额的33%,第二笔33%,第三笔34%。)
提醒:请基层就业毕业生毕业后确保与学号关联的建设银行账户正常使用并且在申请时准确填写建设银行账号信息,务必保证联系方式有效且短期不变更。具体操作流程见推送。
重要提醒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原则上只能毕业当年申报,2026届毕业生务必于2026年9月5日前完成系统申请。有可能符合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条件但上述截止日前无法完成就业协议确认、无法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2026届毕业生(包含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务必在2026年9月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7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Part 02
咨询及联络
全文具体通知见网址
https://ssc.dlut.edu.cn/info/1013/2945.htm
不明事宜详询学院
或学校学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学校基层就业工作群:
QQ群:780675620(本)
QQ群:497512634(研)
学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411-84706273(本)
0411-84708336(研)
同学们,基层的沃土正等待青春的种子,祖国的需要就是奋斗的方向。期待大家积极响应号召,扎根基层、服务人民,在最需要的地方绽放光彩,书写属于自己的无悔篇章!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服务中心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