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法院庭审数字化改革跑出司法便民“新时速”

2026-05-18 09:15
吉林

本报记者 刘岩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运用数字化庭审记录系统,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人工记录,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和解并即时履行,生动展现了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便民带来的“新时速”。

2013年,原告吉林某工程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后续因长期未能联系到王某,相关货款也一直未能结清,原告遂向二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尚欠货款88000元。庭审过程中,王某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仅认可尚欠28000元,并出具了一份加盖原告公司公章的60000元收据。原告方现场仔细核对,确认被告确已支付该笔款项,尚欠货款金额应为28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马萌萌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同步启动数字化庭审记录系统。

与传统庭审依赖书记员人工记录不同,数字化庭审记录系统运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同步转换、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笔录精简、精标等信息化手段,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传统庭审纸质笔录。庭审开始前,当事人对《录音录像替代庭审记录告知书》进行签名确认;庭审开始时,办案法官对采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当庭宣布;庭审结束时,当事人再次对《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性记录》进行签名确认。原本至少需要二十分钟的笔录核对签字环节,如今用时缩短至几分钟。

在高效流畅的庭审节奏推动下,原告、被告当庭达成一致还款方案:被告王某携带现金28000元当庭给付。原告方在收到款项后当场申请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以往就算达成和解,当事人也要等笔录打印、核对、签字,耗时较长;现在以录音录像代替纸质笔录,极大地缩短了庭审时间,不仅当事人省心,我们的办案效率也提上来了。”承办法官马萌萌介绍道。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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