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安全问题隐患请注意→

2026-05-16 16:41
四川

安全重于泰山

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全局

近期

温江区多部门开展

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一分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按照“靖路2026”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非法改装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

问题单位:车辆(川AX295H)所有人李某某

问题隐患: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九十条之规定。

危害分析: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或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不仅严重扰民,而且危害公共安全,隐患极大。

责任追究: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交警现场查处

整改情况: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责令其限期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二

问题单位:车辆(川AV243V)所有人梁某某

问题隐患: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九十条之规定。

危害分析: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或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不仅严重扰民,而且危害公共安全,隐患极大。

责任追究:依法对驾驶人梁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交警现场查处

整改情况: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责令其限期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案例三

问题单位:车辆(川AG9D67)所有人王某

问题隐患: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反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九十条之规定。

危害分析: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容易留下火灾隐患,或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不仅严重扰民,而且危害公共安全,隐患极大。

责任追究: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交警现场查处

整改情况: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责令其限期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

安全科普

应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记者 | 邱书洋

编辑 | 刘娜

原标题:《曝光!这些安全问题隐患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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