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个月!整治这些行为→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
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5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车辆源头及非法改装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私自拼装、违规提速等行为;排查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车辆的经营门店,规范车辆销售环节管理。
(二)登记上牌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盗用挪用号牌等行为,引导群众主动为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理优化登记上牌点位布局,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和上牌便捷度。
(三)突出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规范外卖配送、快递运输等重点群体电动自行车骑行行为,遏制违规争道抢行等乱象。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车辆管理,提升登记上牌效能。完成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门店初步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合理利用现有的社会服务点,提升登记服务效能,重点推进存量车辆登记上牌。推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两考合一”改革,规范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资格管理。
(二)强化路面常态化管控,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规范骑行。以路面柔性劝导为主,重点纠正无牌上路等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劝导与惩戒并重”原则。全域启动无人机劝导喊话+抓拍+铁骑执法,针对快递外卖配送行业特点,对违法行为实行一违双罚(罚个人、罚平台企业)。
(三)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强化群众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宣传预热,搭建全市微信群组网,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自觉登记上牌、规范骑行,营造“人人守规则、个个讲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防范引发负面舆情。
三、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5月14日
丨来源: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丨初审:邱 露
丨编校:陈思雨 张迩鑫
丨审核:朱 肸 张金玲
丨终审: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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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期6个月!整治这些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