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公示(2026年第14期)
2026-05-15 16:23
湖北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相关规定,现对下列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事宜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原标题:《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公示(2026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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