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2026-05-12 15:28
安徽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皖0181执4713号
被执行人:胡恒银,男,1963年05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螃蟹矶村螃蟹矶小区东区3幢1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22219630523****。
执行依据: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25)皖0181民初23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78414元及逾期利息(以78414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3.45%计算至款清时止)。
悬赏条件: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胡恒银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找到被执行人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奖励。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唐法官
法院联系电话:0551-82172711
申请人联系电话:15956545169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皖0181执恢1202号
被执行人:徐守银,男,1965年9月17日出生,汉族,巢湖市人,种植户,住巢湖市中垾镇建华村委会东徐村,公民身份号码34260119650917****。
执行依据: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2020)皖0181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 本金1834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5月8日原告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悬赏条件: 凡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徐守银下落及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并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从执行回款中给付5000元作为奖励。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唐法官
原标题:《巢湖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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