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施行!潍坊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

2026-05-10 09:48
山东

潍坊居民注意!

今日起

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通告要求,5月10日起设立严管街

后续还会设立严管区域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的

通告

为深化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标”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用于载人或载货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因出行需要,驾乘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二、自2026年5月10日起,设立“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街:胜利街(渤海路至向阳路段)、东风街(渤海路至向阳路段);自2026年10月1日起,设立“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区域:东至渤海路(含)、西至向阳路(含)、南至健康街(含)、北至北宫街(含)。

三、严管街及严管区域内,禁止通行时间为每日8时至20时。

四、本通告自2026年5月10日起施行。期间,国家、省对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另有要求的,执行新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附件: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严管街(区域)示意图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点击查看大图)

潍坊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柳青

一审:陈怀禹 王兵

二审:孙瑞永

三审:王桂林

来源:潍坊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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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起施行!潍坊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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