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飞羽精灵 共护湿地生态|松岭区人民法院开展“爱鸟周”法治宣传活动

2026-05-09 17:45
黑龙江

“爱鸟周”宣传活动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筑牢松岭生态安全屏障,在第45届黑龙江省“爱鸟周”到来之际,松岭区人民法院联合松岭林业局、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于2026年5月9日开展了以“守护飞羽精灵 共绘生态画卷”为主题的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鸟护鸟。

松岭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深化跨部门司法协同联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生态安全,为松岭区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伊勒呼里山南麓,北以伊勒呼里山脊为界与新林林业局接壤,东与呼玛县相连,西邻松岭林业局,南毗加格达奇林业局,总面积229523公顷。核心保护对象为原始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及紫貂、丹顶鹤等珍稀野生动植物,是东北地区面积最大的森林湿地保护区,完整保存原始森林、沼泽、草甸、湖泊、溪流、河川、冰雪等生态体系。保护区内分布的野生动物种类占大兴安岭野生动物种类90%以上,共有脊椎动物5纲74科309种,其中鸟类216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7种,如白鹳、黑鹳、丹顶鹤、白鹤、白头鹤、黑嘴松鸡、金雕;国家二级保护鸟类40种。兽类49种,其中列为国家保护动物9种,如紫貂、猞猁、水獭、棕熊、貂熊、马鹿、驼鹿、原麝和雪兔。

请爱护鸟类和野生动物 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一审:赵 昊

原标题:《守护飞羽精灵 共护湿地生态|松岭区人民法院开展“爱鸟周”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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