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当家用水龙头?一商户私取消防用水被查,朋友圈公开道歉
街头随处可见的室外消火栓
是火灾发生时
保障灭火救援的应急专用水源
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重要消防设施
可郴州一名商铺经营者
竟动起了挪用消防水源的歪心思
把公共消火栓
当成自家日常取水点
近日,郴州消防接到举报
反映辖区一商铺附近
有人私自开启消火栓取水洗碗
同时还附上了现场照片
消防监督员根据照片特征定位
找到了现场
当场并未发现违规取水人员
监督人员随即开展实地摸排
并联合相关部门调取周边监控
迅速查清全部违规事实
现实版“掩耳盗铃”
监控画面清晰记录
涉事商户经营者手提水盆、菜篮
行至消火栓旁
使用扳手拧开消火栓阀门
取水洗菜、洗碗
整套动作十分熟练
更令人诧异的是
该商户还特意搬来冰箱、
停放车辆遮挡监控
企图掩人耳目
经核查
商户长期频繁
私自启闭消火栓阀门取水
已造成消火栓内部密封圈严重磨损
导致消防设施出现破损故障
影响正常应急使用
只是接点水洗碗,真是小事吗?
消防监督员找到涉事商户
开展调查核实
涉事商户不以为意,辩称:
“我就是接点水洗碗,又没偷没抢,
至于这么大阵仗吗?”
针对商户错误认知
消防监督员现场开展
面对面普法警示教育,明确告知:
消防水源、消火栓均为应急专用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严禁私自挪用消防用水、
损坏消防设施、遮挡圈占消火栓
一旦周边区域突发火情
消火栓无法正常投入使用
会直接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极大加剧火灾险情
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
此类行为绝非小事
引以为戒
经消防监督员
耐心普法讲解与警示教育
涉事商户深刻认识到
自身行为的危害性
深刻反省错误,主动诚恳致歉
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整改,消防部门采取柔性执法+宣传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处理,责令商户在微信朋友圈公开承认错误,承诺今后不再违规,并以自身经历提醒身边群众,引以为戒。
一纸朋友圈致歉
成为最接地气的全民消防普法课堂
让身边群众一同引以为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丨湖南消防 郴州消防
编辑丨王家凯
一审丨王家凯
二审丨刘双
三审丨周哩平
★
近期内容
工人被困30米崖壁,消防员展开高空生死营救
凌晨居民住宅起火,一家四口被困!他们的一个动作救了全家
消防安全知识学到了吗?点赞打卡吧!
原标题:《消火栓当家用水龙头?一商户私取消防用水被查,朋友圈公开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