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院:创新打造“村社书记解纷团” 推动做实“小事不出村”
编者按
为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和省委“案例即路径”要求,推进“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省高院汇总遴选了一批2025年度全省法院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现定期公布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供交流借鉴。
绍兴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打造“村社书记解纷团”,推动做实“小事不出村”。机制运行以来,解纷团成员直接调处纠纷4400余件,协助执行2500余件,化解风险隐患373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培育“从一到百到千”的解纷带头人
一是培育一人树标杆。利用村社书记“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培育越城区坡塘村党委书记罗国海为基层解纷先进典型,罗国海3年调解纠纷602件,成功率70%,坡塘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基层治理“先进村”。二是选育百人扩队伍。市委召开全市“村社书记解纷团”成立会议,组建首批106人的解纷团。通过村社公告栏上墙、微信群公示、综治中心推介、法院邀请等方式,公布成员名单及擅长领域,方便当事人、调解组织、法院联系调解。三是带动千人全覆盖。以解纷团成员为枢纽节点,有效联动周边区域村社书记共同做实解纷工作,逐步将解纷团机制辐射至全市两千余名村社书记。
二、依托综治中心,构建“三级分层过滤”解纷体系
一是村社层面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共享法庭与综治工作室深度融合,联系法官分片包联、常态下沉,指导村社书记开展纠纷化解等工作。上虞法院东关法庭联合解纷团,稳妥化解殡葬公司跨村搬迁等疑难案件。二是镇街层面推进矛盾纠纷联动解。由镇街综治中心统筹,人民法庭与镇街实行“双向派驻”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及跨域联动等协作事项,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纠纷,由综治中心统筹调度村社书记、职能部门联动调处。如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实现17个镇街全覆盖,调解成功案件983件、协助执行816件。三是县域层面做实矛盾纠纷统筹解。诉讼服务中心均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推动整合司法、行政、行业调解等解纷资源,依托“村社首调、部门联调、疑难会商”递进式解纷机制,为村社书记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和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三、聚焦强基固本,打造“三端共治”基层治理格局
一是强化前端风险预防。建立风险预警研判处置闭环,通过村社书记日常工作排查化解家庭、邻里等隐形矛盾,最大限度减少风险隐患。二是强化中端纠纷化解。将适宜调解、当事人同意的案件分流至解纷团委托调解,法院完善“一站式”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流程,有效解决“调而不结”问题,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解纷团等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已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793件,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57.64%。三是强化后端执行兑现。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构建“执行法官+调解员+村社书记”联合调解模式,发动解纷团协助文书送达、查人找物、执行督促,共协助执行到位标的4400余万元。
原标题:《绍兴中院:创新打造“村社书记解纷团” 推动做实“小事不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