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重大责任事故案,敲响园区消防安全警钟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普法宣传质效,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开曝光一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案例。
相关案例
吴某某、邱某某
重大责任事故罪行刑衔接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月21日16时44分,福建省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龙州工业园6号厂房的龙岩瑞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公司出租给新罗区惠信达塑料制品经营部的2号厂房仓库区域。
该公司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出租,未明确共用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未开展防火巡查,且起火建筑东西两侧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与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新罗区惠信达塑料制品经营部违规用火用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情况
行政责任方面,龙岩市新罗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龙岩瑞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处罚款36500元。
刑事责任方面,新罗区惠信达塑料制品经营部经营者吴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龙岩瑞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专家评析
01
依法落实行刑衔接
筑牢法律责任底线
消防救援机构严格遵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第三条规定,在火灾调查初期同步移送涉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至公安机关,搭建“行政查处+刑事追责”双重惩戒链条。法院二审终审坚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2名公司负责人判处刑罚,以执法司法闭环模式强化以案释法震慑力,倒逼企业认清消防安全违法的严重后果。
02
精准界定法律责任
提升靶向普法实效
本案办理中精准适用法律条款,厘清厂房出租方、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边界,破解工业园区租赁场景责任划分模糊难题,有效填补中小企业消防责任认知空白,实现办案与普法同步推进。
03
压实多元监管责任
践行“三管三必须”要求
依托本案开展问责式普法,对属地及职能部门相关干部问责约谈,破除“重服务、轻监管”的普法短板,推动行政人员主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构建企业守法、监管依法的全链条普法格局。
04
聚焦根源预防治理
构建全向普法体系
摒弃传统说教式普法,以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小灶”行动开展隐患溯源普法,结合火灾现场、刑事判决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实景化宣传,切实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基层消防安全长效防线。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重大责任事故案,敲响园区消防安全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