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04-29 18:10
山东
为严格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赵法官
监督电话:0543-8605182
阳信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9日
原标题:《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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