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2026-05-07 23:18
江苏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保护合法经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026年1~4月,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已累计立案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案件687件,其中:查处平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347件,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异地派单)案件335件,查处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不规范经营案件5件。
现将2026年4月份立案查处的143件(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55件、车辆及驾驶员无证经营85件、驾驶员违规经营3件)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案件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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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相关主体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网约车平台应当取得经营地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应当取得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当取得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各网约车平台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严禁超许可经营区域(异地)派单;任何车辆及个人未取得相应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相关责任主体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请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及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安全运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约车市场秩序和出行环境。
原标题:《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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