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离职主张百万补偿,蒲江法院如何定分止争?
案情简介
2020年,肖某加入某公司,后经内部调任至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在职期间,公司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肖某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公司壮大,肖某与创办人之间逐渐产生分歧。最终,肖某选择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及工作成绩奖励金。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由公司支付肖某196万元,并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但公司在仅支付30万元后便戛然而止,剩余金额成了双方始终无法跨越的坎。肖某经劳动仲裁后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工作:案涉解除协议书的效力问题,肖某任职期间的实际职责与业绩贡献,以及补偿金数额。同时,法官也深入了解肖某的预期金额与公司方的支付意愿。
考虑到案件涉及企业高管离职纠纷,单纯判决未必能实现案结事了,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蒲江县法务中心调解中心进行专业调解。
调解员与法官分工协作,一方面向公司阐明高管贡献的认定标准及潜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引导肖某对剩余金额形成合理预期。在双方对离职补偿相关法律问题加深理解的基础上,逐步消除分歧,最终推动双方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向肖某当庭一次性支付100万元,肖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一场剑拔弩张的劳资争议,在“法院+调解组织”的合作下平稳落地。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企业高管离职引发的大额经济补偿纠纷。
与普通劳动者不同,高管往往兼具“劳动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其薪酬结构中浮动部分占比大,离职时的经济补偿计算更为复杂。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个人权益,还可能引发公司治理层面的连锁反应。
肖某起初提出股权激励诉求,公司股东层商议后选择以离职补偿方式处理。经过调解中多轮磋商和相互让步,双方最终将剩余金额确定为100万元。
承办人和调解员没有停留在“算账”层面,而是分头打开双方心结,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的顺利调解,既高效化解了纠纷,也为企业妥善处理高管离职补偿提供了一个可复制的样本。➡广大企业应当重视高管的聘用、解聘及离职补偿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高管自身也应注意留存履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字:张锦河
编辑:杜思静
一审:张琳涛
二审:江黎
三审:黄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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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管离职主张百万补偿,蒲江法院如何定分止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