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方案来了!

2026-05-06 20:18
内蒙古

01

东胜区2026年

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东胜区2026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体基函〔2026〕7号、《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零门槛、全纳入原则。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做到全员覆盖、应入尽入,所有到入学年龄的少年儿童,不受户籍和房产限制,均可在东胜区报名入学,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片区范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片区划分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学龄人口的变化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不划分片区。

(四)坚持招生入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情况。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阳光分班”要求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五)坚持按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原则。录取时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分配,同一学位类型分配时东胜区户籍优先于其他户籍分配;同一学位类型相同户籍分配时《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优先于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优先于《认购协议》及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已入住的房产优先于未入住的房产。

二、招生计划

依据东胜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人数及近年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人数预测,2026年东胜区37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共计划招收220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包含复学人数);东胜区15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初中部)共计划招收212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包含复学人数);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

三、招生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

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所有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2026年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未在初中建立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阳光招生,坚持免试入学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

五、学位设置

(一)学位分类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信息,划分为2个学位4种类型,依次安排入学。

第1学位A类: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已入住自购房,购房时间满两年且学位六年内未使用。

第1学位B类: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公寓”的已入住自购房,购房时间满两年且学位六年内未使用。

第2学位A类: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购买时间不足两年、学位已使用、手续不全、产权不明晰、未交工、法拍房未过户、规划用途不是“住宅”或“公寓”的房产。

第2学位B类: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并已在辖区派出所或社区备案。

(二)学位说明

1.同一房屋产权不分学段六年内只对应一个就读学位,即“六年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

2.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关注“东胜教育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在“政民互动”专栏的“学位查询”中可查询学位使用情况。每年10月10日之后更新当年房屋产权学位使用情况。

(三)房产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产权登记日期要求满两年即2026年入学的房屋产权资料登记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之前。2026年之后入学的要求房屋产权资料登记日期截至入学当年5月20日前满两年。

2.入学登记时监护人需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作为登记凭证;没有换《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提供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还需提供与产权一致的水、电、暖凭证。

3.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自购房登记入学。

4.《不动产权证书》共有情况属于共同共有的,共有人需是夫妻关系。《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是学生本人的,原则上应为学生本人单独所有或与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共有。

5.通过房票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房屋兑换协议》登记入学;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登记入学,以上两项需提供与产权一致的水、电、暖凭证。

6.因拆迁,政府(企业)未安置(未补偿)的,使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证明》等手续按原址登记入学。

7.自建房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最初审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入学,需提供与产权一致的水、电凭证。

8.全款购房,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使用《房屋认购书》登记,提供全款购房票据和与产权一致的水、电、暖凭证。

9.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或在“蒙速办”App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10.租房不占用该套房产的学位。

六、划片范围查询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局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因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大幅变化等,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询房产历史划片范围。

七、入学优待

(一)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东胜区户籍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移民管理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提供文件、单位证明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其子女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二)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对多子女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给予适当照顾。凡自有房产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到同一所学校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兄(姐)学籍档案证明及与兄(姐)入学时的同一房产手续,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子女入学时提供残疾人证,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四)对服务东胜区经济社会发展、投身本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教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子女,在符合招生政策、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其子女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

八、入学保障说明

(一)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于2026年6月15日在东胜区福兴小学集中开展入学评估工作,家长携带入学儿童本人,以及医学诊断证明、残疾人证、近期体检报告、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准时参加评估。6月30日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监护人安置建议,确保“应随尽随、适宜安置”。

(二)随迁子女入学

东胜区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按时入学。

(四)乡镇居住学生入学

小学入学登记时,家长自主选择东胜区第一小学分校万利小学、东胜区第四小学分校罕台润泽小学、东胜区第五小学分校塔拉壕小学的直接录取到所选学校就读。

初中入学登记时,根据住宿需求,罕台镇、泊江海子镇的小学毕业生可凭镇内住址登记,统一安排至东胜区华研中学就读;铜川镇小学毕业生可凭镇内住址登记,统一安排至东胜区第一中学东校区就读。其他情况将按照东胜区划片入学原则进行分配。

高新区实验学校(装备制造基地学校)计划2026年秋季开始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有就读需求的家长在报名时可自主进行选择,如登记就读人数不足,将统筹安排至邻近学校入学。

(五)崇文实验学校招生入学

崇文实验学校自2026年秋季开始实施划片招生与原有自主选择并行入学政策,划片范围:体育街以北、万正路以西、和谐路以东、生态街以南。按划片分配至崇文实验学校的学生,符合第一学位要求的可自愿选择在原片区学校就读。崇文实验学校可提供学生住宿,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可自主报名入学。

(六)鄂尔多斯市衡越实验学校(原衡水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入学

入学登记时选择鄂尔多斯市衡越实验学校的学生,5月27日由学校核验信息并对有异议的信息进行复核。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新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于5月28日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重新登记;未被录取的学生,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将删除衡越实验学校登记信息,仍然要在东胜区就读的学生,家长需要在5月29日17:00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选择东胜区公办学校,教体局按所登记住址分配学校。

(七)小学延缓入学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书面申请以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诊断证明书,经就读幼儿园和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缓学,缓学期为一年,期满仍需延缓的,需重新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八)落实控辍保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广泛宣传,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九)学位预警

针对近年来中小学入学人口结构变化,遵循教育资源均衡布局的原则,2026年开始,针对学位供给能力达到上限的学校,入学学生于当年1月1日之前户籍迁入东胜区,并符合当年第1学位A类要求的,按片划分入学;户籍未迁或于当年1月1日之后迁入东胜区,并符合当年第1学位A类要求的,按照“按片划分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对于超出部分将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其余学位类型调配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针对招生人数不足一个教学班的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附近学校就读。若区域内有新建或改扩建学校,教体局将依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片区范围。

(十)补登记说明

错过首次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8月17日进行入学补登记。教体局在分配完首次登记的学生之后,再分配补登记学生,如补登记学生提供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将分配到周边其他学校入学。

九、招生入学程序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小学:5月18日8:00至5月22日17:00

初中:5月25日8:00至5月29日17:00(公办)

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4:00(民办:衡越实验中学)

(二)入学信息登记方式

1.电脑端

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地区切换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依次选择“特色专区”→“特色专题服务”→“新生入学一件事”→“入学登记”→“立即进入”开始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2.手机端

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App,地区切换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依次选择“办事”→“教育就业”→“鄂尔多斯新生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登记(初中入学登记)”→“东胜区公办(民办)”专栏进入,开始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三)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1.全市各旗区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等报名信息。

2.有多套房产的,家长需依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登记房产,入学登记信息确认后不再做任何调整。

3.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的坐落地址填写。属于老旧地址的,需在“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进行比对,按照新地址进行填写。实际地址与产权证件上的坐落地址不一致的,需要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共同核实后进行修正。登记产权凭证中没有楼号或单元号的,统一填写为“0”。

4.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户籍项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附记页、平面图页;辅助项上传:购房款、水、电、暖票据或有表号的缴费截图等佐证材料;特殊项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每项材料不超过五页。

特别提醒:

(1)监护人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子女入学将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所上传图片资料要清晰,否则造成不能确定学位和不能正常分配学校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5.非东胜区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家长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原就读于东胜区以外小学(幼儿园)”。

6.无户籍少年儿童、在东胜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5月22日到市民中心B座7楼7001办公室办理。

7.入学登记系统内仅完成注册、未按要求完整填写信息并上传全部佐证资料的,视为无效登记,不进行入学划片分配。

8.暂时无固定住址的随迁子女,报名时居住地址选择“其他”,教体局将统筹安排入学。

(四)确认交表

东胜区幼儿园毕业生家长于5月20日至22日,东胜区小学毕业生家长于5月27日至29日,将签字确认后的《202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交到原就读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及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交到毕业学校(幼儿园)。

各幼儿园于5月25日至5月27日、小学于6月1日至6月3日将家长签字确认后优待资料和缓学资料交到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7楼7001办公室。

非东胜区幼儿园毕业生家长于5月20日至22日,非东胜区小学毕业生家长于5月27日至29日,将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交到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1楼19、20号窗口。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将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提交到以上窗口。

(五)核验信息

6月3日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下载中小学入学数据,并分发给相关单位进行核验。6月30日前各单位将核验结果交回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六)复核信息

7月1日至7月18日期间,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会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东胜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家长所填写的信息和佐证材料有问题的进行复核。

(七)分配结果查询

8月28日8:00幼升小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学校报名入学;8月29日8:00小升初的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到所分配学校报名入学。

(八)阳光分班

8月30日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双胞胎、多胞胎在分班前,家长可申请捆绑进行。不参加阳光分班的一年级新生不予建立学籍,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初一新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九)遗留问题处理

时间:

幼升小:2026年8月28日

小升初:2026年8月29日

地点: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祥和小学北侧170米)

十、咨询与监督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477-8380725;0477-3158757

报名咨询地址:市民中心B座19、20号窗口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0477-8380732

东胜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477-8320557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如有补充、调整的内容,将另行通知

02

东胜区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方案

为确保东胜区2026年幼儿园新生入园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东胜区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入园”。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招生班额等因素,按照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为每所公办幼儿园划定片区范围。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东胜区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不划分片区。

二、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胜区居住,无慢性传染病、能够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幼儿,经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学位顺序依次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入园地选择东胜区罕台都市幼儿园、罕台田园幼儿园、万利幼儿园、罕台达尔罕壕幼儿园、塔拉壕幼儿园、塔温沐思幼儿园、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家长直接到幼儿园报名即可)。

三、学位设置

学位

类型

认定条件

第1学位

东胜户有房

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已入住自购房(住宅优先于公寓)。

第2学位

东胜户租房

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租房,并已在辖区派出所或社区备案。

第3学位

非东胜户有房

非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已入住自购房(住宅优先于公寓)。

第4学位

非东胜户租房

非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租房,并已在辖区派出所或社区备案。

关于“自购房”登记说明

1.适龄幼儿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自购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按有房登记。

2.《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属人是幼儿本人,且为幼儿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是夫妻关系,按有房登记。

3.通过房票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房屋兑换协议》登记;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登记,以上两项需提供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按有房登记。

4.因拆迁,政府(企业)未安置(未补偿)的,使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证明》等手续按原址登记入园,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按有房登记。

5.自建房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最初审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入园,提供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按有房登记。

6.全款购房,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使用《房屋认购书》登记,提供全款购房票据和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按有房登记。

7.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到不动产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在“蒙速办”App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按有房登记。

四、幼儿园新生入园工作流程

(一)报名时间

5月11日8:00至5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选择“新生入学一件事”→“幼儿园入学登记”→东胜区→去登记→添加学生→添加学生信息并提交→输入账号密码(点击去登记)→进行信息登记采集→信息填完后点提交→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登记。

(三)报名信息核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为持续深化便民服务改革,新生入园报名信息审核全面取消线下环节,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审核流程。适龄幼儿、监护人及房屋产权人户籍信息,房屋产权资料,居住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核验。材料核验存在问题的,教体局有权要求家长补充材料并进行现场复核。

监护人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子女入园只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四)公办幼儿园入园分配结果查询

8月26日,家长可通过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相关栏目查看分配结果。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咨询(东胜区祥和小学北侧170米),联系电话:0477-8380472;0477-3158758。

8月27日,家长到分配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五)补登记说明

符合入园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登记的适龄幼儿(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可于8月17日-19日进行线上补报名。教体局在分配完首次登记的幼儿之后,再分配补登记幼儿,如补登记幼儿提供房产所在片区幼儿园学位已满,将分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五、网上登记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名幼儿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等报名信息。

(二)有多套房产的,家长需依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登记房产,入学登记信息确认后不再做任何调整。

(三)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的坐落地址填写。

属于老旧地址或街坊号与小区名称不符的,需在“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进行比对,按照新地址进行填写,实际地址与产权证件上的坐落地址不一致的,需经东胜公安分局、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共同核实后进行修正。

(四)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

1.户籍项上传:幼儿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幼儿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

2.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附记页、平面图页。租房需上传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3.辅助项上传:购房款、水、电、暖票据或有表号的缴费截图等佐证材料,租房无需上传水、电、暖票据;

4.特殊项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每项材料不超过八页。

5.注意事项

上传资料图片清晰。由于家长需要自行在网上(或手机上)注册报名,自行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以要求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图像必须清晰、完整、没有变形,可辨认出有效信息。所有报名登记及资料上传工作必须于规定的网报时间之内完成,已注册、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佐证、资料上传不全的,将由教体局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六、入园优待

1.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东胜区户籍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移民管理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提供文件、单位证明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其子女入园时给予适当照顾。

2.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对多子女家庭幼儿园阶段入园给予适当照顾。凡自有房产因幼儿园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到同一所幼儿园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兄(姐)学籍档案证明及与兄(姐)入园时的同一房产手续,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3.保障特殊人群子女入园。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对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子女,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其子女入园时给予适当照顾。

4.对服务东胜区经济社会发展、投身本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教育事业保障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子女,在符合招生政策前提下,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其子女入园时给予适当照顾。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子女,请按照以下要求,于5月11日至5月15日期间,将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19、20号窗口。

优待对象一: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公函及相关工作证件、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新生入园申请。

优待对象二:需提供适龄幼儿和兄(姐)本人的同一户口本证明,兄(姐)医学出生证明以及其兄(姐)就读幼儿园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包含父母信息,即将毕业的大班幼儿不列入优待对象),并在学籍证明上标明新生入园申请。

优待对象三:需提供适龄幼儿监护人(父母)的残疾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明新生入园申请。

优待对象四:需提供相关文件、公函及相关证明,并注明新生入园申请。

七、分配办法

每个幼儿园按照划片范围内的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将本幼儿园学位录取完毕为止;如果前一类型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但不足以安排下一类型学位全部入园幼儿,将该类型学位幼儿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整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片区。

八、民办幼儿园招生

东胜区民办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入园年龄及班额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过程科学、规范、有序。同时,各园须按照已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做到公开透明。此外,所有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在正式发布前,须报送至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进行审核与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并实施。

九、咨询与监督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477-8380472、0477-3158758

日常报名咨询地址: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19、20号窗口。

分配结果咨询地址: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大厅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监督电话:0477-8380732

东胜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477-8320557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如有补充、调整的内容,将另行通知。

附件:

东胜区公办幼儿园名单

东胜区民办幼儿园名单

居住证明模板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