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共护孩子健康成长

2026-05-06 10:22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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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与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26年3月26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份专门为河北青少年量身定制的“法治护身符”,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的职责,细化了干预措施,今天我们一同学习解读,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少年的成长之路。

一、《条例》核心宗旨

《条例》共8章64条,以“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矫治、家校社共治”为核心,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河北建设,构建起部门协同、基层联动、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防护体系,明确各方责任,用法治为孩子们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明辨是非,守住成长底线

青春的底色是奋斗,而不是放纵;成长的底线是守法,而不是越界。《条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帮大家分清是非边界,远离违法陷阱,做尊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三、这些“不良行为”,坚决不能做!

不良行为看似“小事”,却可能成为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同学们一定要警惕,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吸烟(含电子烟)、饮酒,滥用成瘾性药物;

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沉迷网络,浏览、观看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网络信息;

与社会上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进入网吧、酒吧、KTV、电竞酒店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四、这些“严重不良行为”,触碰即违法!

严重不良行为指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殴打、辱骂、恐吓他人,实施学生欺凌;盗窃、诈骗、故意损毁财物;

传播淫秽物品;

吸食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条例明确了家长、学校、公安机关的干预和矫治职责,坚决杜绝不良行为升级恶化。

五、履职尽责,做孩子的法治引路人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都深刻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在此,我们向全体家长发出呼吁:

主动学习《条例》内容,明确自身监护责任,重视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和行为引导,从小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孩子知敬畏、守底线。

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交友情况和日常行为,及时发现孩子身上的不良苗头,耐心沟通、正确引导,不溺爱、不纵容,帮助孩子改正不良行为。

主动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家校携手、同向发力,为孩子营造健康、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防线。

注重言传身教,以自身的守法行为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明辨是非、向善向美,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做孩子最坚实的后盾。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护则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家校同心、社校联动,认真践行《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用爱与责任守护每一位少年,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的青春保驾护航,共同培育新时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原标题:《解读《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共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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