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AI替岗,还是“科技向善”吗
最近杭州市中院发布的一起AI替岗典型案例引发关注:周先生被公司告知由于技术升级,他从事的质检工作AI就能完成,所以他被AI替岗了。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周先生的诉求,最终法院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他支付26万余元的赔偿金。
这起案件的判决给出了明确、正面的指引:企业不能将正常的技术更新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就算确实需要岗位调整,也应当优先考虑培训员工、提升技能、内部转岗,而不是大幅降薪的不合理调岗或直接让人离开。“AI来了”和“你该走了”之间,绝不能直接画等号。
不过,事后赔偿只是劳动关系破裂后的一种被动补救,就算得到了赔偿,劳动者还是失去了工作。来自国际劳工组织2025年的研究,全球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有可能受到生成式AI影响。如果说“AI会不会替代人类”之前还只是公众的担忧,那么现在,它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的现实情况。
由此引出的深刻问题或许是,发展人工智能到底是为了什么?
借助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我们确实可以提升制造能力、产品创新能力以及投资吸引力,在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的同时,产出更多利润,开拓更多新市场。可是,人工智能考虑的只会是如何完成任务、达成目标,而不会去思考人类工作的根本意义和目的到底是什么。
这必然会带来一种在社会层面更深远的危险:如果一个人的工作可以被人工智能替代,是否就说明他或她的效率和能力还有不足?进一步推导,他们被替代,不就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不够强大吗?这种思维会逐渐导向倡导“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慢慢侵蚀我们对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关怀。
要知道,人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绝不只是为了单纯获得财富数字的增长。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工作既是为了让人们分享经济繁荣的成果,也是为了实现个人的价值,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幸福。如果背离了上述目标,那么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是迅速,越是有可能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这么说,并不是要把人工智能和人类对立起来,而是希望社会一起去思考,我们到底该怎么用好人工智能,怎样让人类和人工智能实现“强强联合”。2024年9月,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提出,国家应从技术上建立“高效精准的应急管控措施”,并通过“人工智能最终用途管理”,防止人工智能系统被滥用,保障人工智能的设计、研发和应用遵循“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价值观。
这里所说的“向善”,显然就是指如何让人工智能为人类造福。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借助人工智能的发展更高效地完成基础性的工作,比如资料收集和整理,减轻人类的积累性工作负担,而不是让人工智能和人类去争抢工作岗位。就像我们会希望人工智能技术为有经验的飞行员提供更多辅助,但不可能把一整架飞机的生命安全托付给只懂完成任务的AI。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曾表示,要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技术进步与民生改善相协调的包容性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也提出,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也就是说,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为社会创造更多工作岗位,为人类带来更多帮助,而不是相反。当前人工智能对就业还没有产生实质性、大规模冲击,这也意味着法律和政策仍处于可以主动调整的“窗口期”。在不限制技术发展的大前提下,是否应该适度限制人工智能对劳动密集型工作岗位的技术替代,又是否应该限制一些企业无限度地使用人工智能并大幅度裁员,已经成为非常紧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