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避坑指南,劳动争议普法案例来了!

2026-05-01 10:11
湖南

五一劳动节

致敬时代耕耘者

项目做完被“晾”在一边,

能否拿到经济补偿?

公司调岗不服从,

拒不到岗算旷工吗?

入职半年没签合同,

离职能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本期精选三起真实劳动争议案例,

帮企业厘清用工边界,

也为劳动者守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

任务合同终止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01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起,李某开始在多个项目工作,并与D公司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24年9月,李某工作任务完成后,D公司表示因暂无新项目安排,通知李某撤场,并告知等有项目时会再联系其到岗。但此后,公司再未联系过李某。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D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予以支持。D公司不服,认为李某离岗后直接申请仲裁,应视为自动离职,故诉至法院,要求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02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案中,李某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而D公司此后未再通知其到岗工作,实际上已经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D公司应当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法院对D公司要求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03

法官说法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任务结束就两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这类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其法定义务。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项目制用工模式下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用人单位利用此类合同规避补偿责任。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清晰了解不同类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案例二

调岗拒不到岗 公司合法辞退

01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周某某入职A公司,长期担任城配司机。2024年1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年3月,A公司因业务与组织架构调整,撤销了原城配车队及岗位,公司为周某某调整岗位为重货快递员岗,需要员工自购或租赁车辆,周某某以增加负担为由拒绝。公司再次调整为传站司机岗,由公司提供车辆,岗位性质与原岗位相近,薪酬也未见大幅下降,并通过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多次催促其到岗。周某某却始终拒绝前往新岗位报到。

2024年5月9日,A公司以周某某连续旷工超过2天、严重违反《员工手册》为由,经工会同意后解除劳动关系。周某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仅支持了未休年休假工资,驳回赔偿金请求,周某某遂诉至法院。

02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A公司因经营需要取消原岗位并进行人员调配,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传站司机岗无需员工自购车辆,工作性质与原岗位相近,无不利变更,属于合理调岗,周某某应当服从。周某某经多次催告后仍拒不到岗,构成旷工,符合员工手册中可辞退的情形;A公司在解除前已征求工会意见,程序合法,属于合法解除。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周某某未休年休假工资,驳回周某某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03

法官说法

调岗并非劳动者都可以拒绝。企业因生产经营、组织架构调整而调岗,只要不具有侮辱性、歧视性,不显著降低劳动条件与薪酬,即属合理调岗,劳动者应当配合。对合理调岗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经催告仍不履职,可按规章制度认定为旷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履行通知工会、书面告知等程序后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

未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赔付二倍工资

01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小何入职E便利店。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何实际接受便利店管理,从事日常运营工作,便利店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25年7月,小何从便利店离职。不久后,小何就2025年1月至7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事申请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

02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何与E便利店均具备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资格,便利店认可小何2024年12月入职与2025年7月离职的事实,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便利店应向小何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E便利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03

法官说法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核心凭证,更是规范用工、防范纠纷的重要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此提醒,各类用工主体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用工义务。劳动者也需增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入职后关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事项,妥善留存考勤、工资流水等用工凭证。

用工无小事,

守法是底线。

祝每一位劳动者节日快乐,

也愿每一份劳动关系都合法合规、和谐稳定。

原标题:《职场避坑指南,劳动争议普法案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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