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五一” “执”保民生 | 旌德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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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旌德法院以即将来临的“五一”小长假为契机,聚焦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群众舒心过“五一”。
清晨6时许,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随着行动指令下达,大家按照预先摸排的线索,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根据现场情况,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质,针对不同被执行人,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方案,边执法边普法,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活动规范高效开展。
剩余款项已结清!
2024年除夕夜,程某一家在饭店用餐时,因琐事与经营者朱某的家属发生冲突,冲突中,程某将朱某推下楼梯致其受伤。朱某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颈肩部软组织挫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程某赔偿朱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46852元。判决生效后,程某未主动履行,朱某家属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本着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原则,第一时间了解案情,通过电话听取双方意见,并依法传唤双方到院调解。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各退一步:朱某家属同意将赔偿总额降至12万元,程某当场给付7万元,并约定剩余5万元于4月30日前付清。
但临近约定期限,剩余5万元仍未到位。执行法官将该案件纳入“徽动执行”专项行动当中,对其依法传唤,在强大的威慑下,程某终于将剩余款项结清。
“支付宝到账2850元!”
2024年8月29日,丁某将一辆八轮运输车送至某汽车服务部维修。维修完成后,该服务部依约交付车辆,但丁某以各种借口拖延支付2850元维修费。服务部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丁某应于2026年3月3日前付清修理费2850元。但丁某未依法履行。
该服务部经营者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丁某,丁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推说“手头紧”“再宽限几天”。法官见其毫无履行诚意,果断将该案纳入“徽动执行”专项行动,并于4月30日清晨,“突击”至丁某家将其拘传至法院。
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开门见山:“2850元不算大数目,你从去年拖到现在,对方修了车却拿不到钱,换作是你,你心里好受吗?”丁某低着头:“我也不是不给,就是最近实在是……”“你也不要找借口了,今天要是再不拿钱,我们依法可以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甚至移送追究拒执罪!”
意识到执行法官要“动真格”了,丁某立即拿出手机,“法官我错了,我现在就给!”当场将2850元修理费全额支付给景某。
此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1人,拘传4人,主动到案履行7人,执行和解3件,现场履行6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余元。
原标题:《护航“五一” “执”保民生 | 旌德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