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交警严查“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2026-04-30 19:10
江苏

轰鸣阵阵、飙车竞速

街头机车炸街扰民不止

看似炫酷追风

实则隐患重重

不仅制造噪音扰乱市民生活

还滋生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

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秩序

危及群众出行与公共安全

为回应群众关切,整治非法改装、轰鸣炸街、追逐竞驶等乱象,泗阳公安交管大队统筹部署、精准施策,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及居民小区周边重点路段,坚持严查严管、源头治理、综合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守护群众出行安全与生活安宁。

严查“炸街”

本次专项整治全面营造严管严控整治氛围。紧盯群众投诉集中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严查无牌无证、私自改装、飞车炫技等突出交通违法。通过定点布控、机动巡防、视频巡检同步发力,紧盯城区主干道、休闲广场、居民区周边等易发点位,加密夜间巡防频次,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有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知识普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犯罪,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泗阳公安提醒:请驾驶人拒绝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家长要加强未成年人监管,严防驾乘改装车 “炸街” 扰民。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夜间巡查、定点查控和线索核查,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道路不是赛场,切勿违法飙车扰民,请自觉遵守交规,共建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交管大队

审批:李忠成

审核:杨 峰

审稿:陈 宇

泗阳警方 SYPOLICE

原标题:《泗阳交警严查“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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