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止 案件不“沉睡”——通铁法院终本清仓典型案例(六)

2026-04-29 17:09
内蒙古

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持续深入开展“终本清仓”行动,全面排查梳理“终本”案件,着力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2016年,姚某、邢某(夫妻关系)因资金周转向某银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后某保险公司因姚某、邢某逾期还款,依约向某银行履行了保证责任,代姚某、邢某偿还所有款项。后某保险公司将姚某、邢某诉至通辽铁路运输法院,经法院判决,姚某、邢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4.6万元。但姚某、邢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保险公司于2021年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姚某、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查控未发现人姚某、邢某有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对姚某、邢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对该案作“终本”处理,执行程序暂时终结。

虽然该案件终本,但多年来执行法官不气馁不放弃,对被执行人姚某、邢某多个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定期查询,紧盯不放。在2026年年初,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姚某的银行账户入账了2万余元,遂立即恢复执行。考虑到姚某、邢某年龄较大且有抗拒心理,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姚某、邢某的女儿,耐心释法明理,并与申请人某保险公司沟通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债权,被执行人的女儿又筹措了部分资金,帮助被执行人姚某、邢某偿还了全部债务,本案得以执结。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活动,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实实在在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文字、排版|齐满喜

原标题:《“终本”不终止 案件不“沉睡”——通铁法院终本清仓典型案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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