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遂宁·巾帼在行动丨遂宁市2026年“妇女维权周三播报”微普法第16期
2026-04-29 20:03
四川
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理念
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妇女发展
第十六期
法治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高校是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阵地,法治素养是新时代大学生的必备品格。为筑牢校园法治防线,本次活动将聚焦高校学生高频法律痛点,围绕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校园贷风险防范、学术诚信与知识产权、实习就业权益保障、网络行为法律边界五大核心领域,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条文、剖析风险陷阱、给出应对方案。帮助大家规避法律风险、提升维权能力,让法治精神融入青春血脉,为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遂宁市“妇女维权周三播报”第十六期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00—11:30,在遂宁人民广播电台FM99.7新闻综合频率播出,专业律师为广大听众朋友们做了详细解读。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侮辱、诽谤、造谣损害他人名誉。若有损害,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责任,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犯罪。
《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量获取、出售、扩散他人隐私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会被拘留5—10日,还可能并处罚金;《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针对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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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设法治遂宁·巾帼在行动丨遂宁市2026年“妇女维权周三播报”微普法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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