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持续完善海河流域河湖生态环境评估机制
2026-04-28 15:03
北京
近日,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有关部署和水利部关于强化河湖复苏监测评估工作有关要求,海委持续完善海河流域河湖生态环境评估机制,正式启动海河流域河湖生态环境状况月度评估,为长效推动流域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奠定了重要基础。
近年来,海委持续深化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评估工作,推动评估向科学化、精准化、常态化迈进。2024年,海委按水利部要求完成2014—2023年流域重要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成效总结评估,为论证海河流域“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局面实现根本性扭转提供技术支撑。2025年,逐季度探索性开展重要河湖有水情况等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在此基础上,自2026年起,海委进一步完善河湖生态环境评估对象、方法和内容,有效发挥现有流域水文监测站网作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河湖和工程水情调查,逐步提升生态环境要素监测汇集能力,及时跟踪评估流域48条(个)母亲河(湖)有水时长、有水河长、水面面积、周边地下水水位等情况,评估流域目前已确定的195个河湖生态流量管控目标保障情况、44个具备监测条件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水体的水质安全情况,编制完成第一季度《海河流域河湖复苏信息》3期,稳步提升评估工作科学性、精准性、全面性、时效性,为河湖复苏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评估是掌握河湖生态环境状况与复苏进展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目标—任务—评估—反馈—优化”闭环管理模式的重要环节,是巩固提升河湖复苏成效的重要抓手,对夯实河湖复苏工作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海委将持续优化评估机制,推动成果交流共享,切实守护流域水生态安全。
原标题:《海委持续完善海河流域河湖生态环境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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