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多元解纷 共绘漯河新“枫”景】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十一)

2026-04-28 10:42
河南

多元解纷典型案例

提升法律意识 保障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漯河中院将陆续发布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展示、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的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为人民群众寻求多元的解纷方式提供指引,为人民法院、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某医药公司与某医院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河南某医药公司与临颍某医院存在长期药品买卖业务关系。双方签订有《医疗机构购销合同》等合同,合同约定由某医药公司向某医院配送其所需药品等产品,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责任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某医药公司依约陆续向某医院提供其所需产品,但某医院未按约向某医药公司支付货款。后经双方结算,某医院共欠某医药公司货款一千余万元,但医院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某医药公司无奈,遂向临颍县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方法

临颍县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本案虽标的较大,但事实清晰、债权关系明确,如简单判决不利于实质化解矛盾,故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并指派立案庭法官指导调解。

调解员仔细研阅卷宗材料,进行“案头攻坚”,通过核对货值数据,为后续调解奠定事实基础。并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双方调解意向和难处,并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

我们之前一直合作得十分融洽,但因医院目前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我们也感到很无奈!

对方医院一直是我们的合作伙伴,这次拖欠货款,确实给我们带来一定损失,我们也希望可以早日妥善解决,这样良性合作才能长久。

在摸清双方的调解基础和切入点后,指导法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第583条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医院对账确认即需履约,逾期将会承担利息、诉讼费及信用风险,同时向双方阐明调解可灵活统筹资金的双赢价值,逐渐消除双方抵触情绪;调解员则通过厘清争议焦点,告知双方判决不是目的,真正解决纠纷并能维护双方友好的合作关系才是重点。医院要遵守诚信原则,尽快履行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医药公司也要理解医院的困难,给医院一点时间,让其更好地履行还款义务。在调解员和指导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为确保协议效力“不留白”,临颍县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随即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因拖欠货款引发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本案的双方当事人长期合作,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后续合作可能难以为继,这对医药公司是一个损失,医院的信用也将受到影响。为切实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法院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先行调解,并指派法官同步指导。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调解方案,这样既能保障医药公司及时回收货款,也能保障医院的药品供应,又能避免当事人因诉讼产生新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END

供稿:立案一庭 王亚文

原标题:《【深化多元解纷 共绘漯河新“枫”景】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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