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法 “说”点理】欢唱不忘守版权,守护音乐原创力量
去KTV唱歌
是我们熟悉的娱乐方式
但很少有人会想
KTV里的歌曲到底是怎么来的?
KTV经营者播放这些歌曲
需不需要获得授权?
如果稍有疏忽
可能就踩了侵权的“雷”!
歌曲版权的前世今生
你可能听说过“音集协”这个词。它的全称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单来说,它就像一个“版权管家”。很多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会把他们的KTV歌曲版权交给“音集协”统一管理。KTV 经营者无需逐一对接权利人洽谈授权,只需要向“音集协”缴纳版权费,就能获得“音集协”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歌曲的播放许可。
若KTV场所在未取得“音集协”等版权管理组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歌曲录入歌库供消费者点播演唱,该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KTV未取得歌曲版权即经营
侵害了何种权利?
侵害作品放映权。KTV场所中供消费者点播的音乐电视(MTV),通常是由音乐、歌词、画面等元素组成的视听整体,其中包含了制片者多方面的智力劳动,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
KTV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向公众播放这些视听作品,即构成了对著作权人放映权的侵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额的计算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按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算
如果权利人(比如唱片公司、音集协)能够证明自己因为KTV的侵权行为遭受了多少经济损失,或者能够证明KTV通过侵权赚了多少钱,那么就按照这个金额进行赔偿。
第二层次:参照权利使用费算
如果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无法查实,法院可以参照正常情况下获得歌曲授权需要支付的版权使用费来认定赔偿金额。也就是说,该交的授权费没交,侵权后可能要按这个标准来赔。
第三层次:法定赔偿,法院综合判定
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难以计算,法律规定了“兜底”的赔偿方式: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的轻重,在五百元到五百万元的范围内确定赔偿金额。此外,侵权人还要额外赔偿权利人为打官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调查取证费、符合规定的律师费等。
简单来说:用了多少首歌、用了多久、KTV开在什么地段、盈利能力如何,都会影响最终的赔偿金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第二十六条 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给经营者:
未经授权使用、点播音乐作品均属于侵权行为。经营者应当主动向音集协等集体管理组织办理版权授权手续,合法合规运营。
给消费者:
树立版权保护理念,主动支持有正版授权的KTV场所,抵制无版权歌单。
供稿:民一庭
制作:政治部
一审:敖梦情
原标题:《【“盘”点法 “说”点理】欢唱不忘守版权,守护音乐原创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