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强奸并杀害同班女同学案,一审判了

2026-04-28 14:56
北京

2026年4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

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害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备受关注的云南14岁少年杀害同班女同学案,将于4月28日下午一审宣判。

开庭之前,极目新闻记者重访被害人涵涵遇害和被抛尸的地点。

起诉书显示,蒋某某与被害人涵涵系初中同班同学。2025年7月6日晚,二人同在同村村民家玩。在单独送涵涵回家途中,蒋某某产生奸淫之念。二人行至村民住房旁的路边时,蒋某某突然勒住女孩致其瘫倒在地,中途女孩曾两次呼救,蒋某某担心罪行败露,掐住女孩脖子直至无反应后松手。

涵涵的母亲蒋女士告诉记者,涵涵被害的第一现场,就在通往家门口不到50米处的一处斜坡的民房墙边。“当时我女儿就倒在这里”,她指出,这里是监控死角,村里没有路灯,加上事发时已经过了晚上11时,大多数村民已经入睡,附近没人听到求救声。

事发地点就住着涵涵家的邻居,他是否有听到动静?这位邻居告诉记者,当晚,他因家中有事睡得比较晚,门口的铁门没关,他便前去关门,蒋某某突然出现在铁门前面,向他讨水喝,他心里以为男孩想进家里偷东西,便没理他,把铁门关紧了便掩门睡觉了,当晚并没听到呼救声。

记者注意到,涵涵被害地点,正在该邻居铁门的转角墙边,从屋里往外看,看不到墙边。

涵涵当时遇害地点(红色标注)离家不到50米

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3月30日一审开庭时曾当庭播放了女儿被害后被拖行的两段监控录像。这两段监控录像均来自村民自家装的监控。监控录像显示,年仅15岁、体重90斤的方雨涵被14岁的蒋某某拖行了一段距离。涵涵后来被发现在距离家不到200米的一处民房边的水沟里,身着黑色上衣、白色长裤,上衣被掀开。

蒋女士称,笔录内容显示,蒋某某本打算把被害人拖到烤烟的烟房性侵,是因为拖不动了,才丢在水沟边。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离开,将涵涵的手机藏在了好友家,然后回到了自家中。直到第二天村里的广播响起女孩遇害的消息,他和母亲还上山去采蘑菇,并未表露出任何异常。

被害人父母放弃民事赔偿只求严惩

被害女孩遗体至今未安葬

“我现在一闭眼就是涵涵被害时候的场景,根本睡不着。”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事发后,涵涵父母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陷入巨大的自责,母亲蒋女士已经瘦得脱相,从120斤瘦到100斤不到,她说,女儿一直很独立,事发时是暑假,她刚出去海南打工9天,女儿独自居住在家。因为女儿觉得更自由,所以没跟爷爷奶奶一起住。前几天,涵涵的爷爷奶奶来家中劝她想开,她却无法想开,“我的女儿都没了”,整日以泪洗面。蒋女士说,前几天,她还去殡仪馆看了女儿的遗体,至今仍未安葬,他们希望将正义的结果告诉给女儿后再将遗体火化。涵涵父亲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放弃了民事赔偿,要求严惩凶手。

蒋女士在女儿涵涵的卧室里

3月30日,该案在罗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起诉被告人蒋某某,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原标题:《14岁少年强奸并杀害同班女同学案,一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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