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公布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4月24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4月2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了修改调整,将依照立法法的规定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具体内容: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法律案审议和起草工作;三是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四是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大对立法工作的支持保障,为高质量立法赋能增效。
据悉,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5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9件,还有一些预备审议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已经大会审议通过。继续审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包括——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国有资产法,修改企业破产法、商标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农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加快金融领域立法,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注重加强金融领域其他立法修法研究论证工作;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建设,制定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托育服务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修改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监狱法、刑事诉讼法;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水法、可再生能源法;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制定反跨境腐败法、华侨权益保护法,并注重在相关法律中完善涉外规定。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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