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转账是投资还是借款!看毛坝法庭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紫阳县毛坝镇的覃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向紫阳城关镇的郭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时隔不久,2022年3月,覃某再次以投资分红为由,向郭某借款7.3万元,郭某同意了,覃某出具了借条。可还款期限届满后,覃某仅归还借款4万元。仍拖欠郭某借款13.3万元逾期未予归还,郭某多次催要无果,看着借款一拖再拖,耐心逐渐耗尽,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覃某偿还剩余的借款。
法院调解
2026年3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查明双方当事人当时约定的投资分红款,款项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两元计算,面积是3.6万平方米,投资分红款应是7.2万元,其余借款金额不变。双方以投资方式按面积分红,不符合投资共担风险的特点,该投资实为借贷。接着,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覃某目前确实面临工程款未结、工伤治疗需资金的实际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而原告郭某也是盼着钱款能尽快收回,心中满是焦虑。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否则便坚持走诉讼程序;被告则反复强调自身困境,希望能分期还款,却又担心原告不同意。
为打破僵局,法官单独先与被告沟通,耐心释明:“借款有借条为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你拖欠不还,不仅违反了双方约定,也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但你目前的实际困难,法院也会酌情考量。”随后,法官又找到原告,从同乡情谊、邻里和睦的角度劝说:“被告确实有客观难处,若一味强求一次性还款,反而可能让他陷入更大困境,不如给彼此一个缓冲,分期还款也能保障你的权益逐步实现。”
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双方诉求,拟定了分期还款的初步方案:被告分两期偿还欠款,2027年1月27日前支付5万元,剩余8.2万元于2028年1月16日前付清;同时明确,若被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针对案件诉讼费用,法官也组织双方协商承担,最终确定原告承担480元,被告承担1000元。
当法官将调解方案详细告知双方后,被告认可了分期还款的安排;原告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同意了该方案。双方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这场僵持已久的借贷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王节
民间借贷,诚信是底线,证据是保障。借钱时,一定要出具规范借条,写清金额、期限、身份信息,留存转账凭证,避免口头约定留下隐患;还钱时,要恪守承诺按时履约,若确有困难,应主动与出借人协商,切勿恶意拖欠;遇到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既不伤和气,也能高效维权。
素材来源:毛坝法庭 杨俊祥
编辑:杨红瑞|审核:吴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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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笔转账是投资还是借款!看毛坝法庭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