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鼓法 | “风水宝典”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著作权是激励文化创新、保护智力成果的重要权利。实践中,不少人存在“只要取得作品登记证,作品就一定能获得著作权法的全面保护”的认知误区。鼓楼法院审理一起涉封建迷信书籍著作权纠纷案件,厘清著作权保护边界,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与文化观念。
案情简介
董某某于2023年2月、2023年9月、2024年5月分别创作完成三本关于风水占卜方面的封建迷信书籍,并就以上书籍办理作品登记,取得作品登记证。此后,董某某发现,上述三本书籍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被更改书名后在某线上书店进行售卖,累计已售出约六千册。董某某认为该线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判令某线上书店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60万元。
法院审理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以及第四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本案案涉作品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董某某的起诉。
法官说法
虽然案涉书籍在形式上具备一定的独创性,但通篇围绕封建迷信内容展开,其目的在于传播迷信思想,而非传递科学知识、文学艺术等有益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同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宣扬邪教、迷信的内容。涉案书籍以宣扬封建迷信为实质内容,属于法律明令禁止出版的违禁出版物。
作品登记≠当然受法律保护,作品登记证书是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并非“权利护身符”。即便持有作品登记证书,该登记也仅是形式上的记载,不改变内容违法的本质。权利行使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封建迷信类书籍危害社会公序良俗、破坏科学文化生态,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法官提醒
创作、出版、传播各类作品时必须遵守法律底线与公序良俗,远离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内容,树立尊重知识产权、弘扬科学精神的正确理念,共同营造健康、合法、清朗的文化市场环境。
原标题:《品质鼓法 | “风水宝典”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