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什么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026-04-23 17:29
内蒙古

BAO MI FA WEN DA

保密法问答

学习研讨

编号:2026

保密法常识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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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什么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该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非法获得国家秘密,成立本罪既遂。

如何把握该项罪名?

一、从本罪的行为方式上看,非法获取,是指依法不应知悉、取得某项国家秘密、情报的人从知悉、取得某项国家秘密、情报的人那里知悉、取得该项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情报的人未依法定程序取得该项国家秘密、情报。只有以窃取、刺探、收买这三种法定方法之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本罪才可成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窃取的方法获取所保管国家秘密的,属于“监守自盗”,不是本罪中的窃取,不构成本罪。

二、中国公民以及非中国公民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三、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却故意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示案例

某公职人员多次泄露国家秘密被判刑!

张某某,原国家某部委工作人员,在外派某国常驻期间结识了主动与其攀谈的该国外交部人员。对方不仅想方设法帮其提高外语翻译水平,还主动解决张某某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随着张某某逐渐对其产生依赖和感激,双方也从公务联系转为了私下交往,直到对方提出可支付高额报酬,要求张某某提供情报。张某某在明知对方系该国情报人员的情况下,仍与对方保持往来。此后数年间,张某某无视国家利益和工作纪律,为该国政府充当间谍,甚至与该国政府女性官员发展成情人,生下两个私生子,彻底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掌控。后因害怕东窗事发,张某某决定辞职,并从单位电脑上搜集了大量文件资料,准备非法携带至国外。后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张某某私存5200份文件资料,其中标注绝密级的59份、机密级848份、秘密级541份。2019年2月,张某某因间谍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标题:《【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什么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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