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气桥”解纷工作法】“审而未结”变“当场履行”:一纸撤诉背后的握手言和
“本以为要对簿公堂打持久战,没想到法官不仅帮我们理清了账,还让被告当场付了钱,这下心里踏实了!”原告在提交撤诉申请书时感慨道。近日,无为法院高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审计拖延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原告为工程分包方,因长期未收到工程款,将承包方、实际施工人及发包方一并诉至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总价款的80%即20万元。案件审理初期,各方情绪对立严重。原告认为,项目虽未竣工验收,但早已完工,被告方以“正在审计”为由长期拖延,意在恶意欠款;被告方则辩称审计系法定流程,并非主观拖延。双方争执不下,矛盾一触即发。
面对这一复杂案件,高沟法庭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承办法官秉持“息气桥”解纷理念——以“息”化怨、以“气”为桥,多次组织各方进行“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先帮双方“顺气”,再引导双方“消气”。法官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审计结论对确定工程款的法律必要性,引导其给予合理等待期;另一方面督促实际施工方拿出诚意,指出长期拖延会影响企业信誉。经过多轮沟通,各方终于达成一致。
为打破信任僵局,法官创新提出“分段履行、提前兑付”方案:由实际施工方当庭先行支付部分无争议工程款及诉讼费用8万余元,以解原告燃眉之急;剩余款项待审计结束后一并结清。被告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完成支付。看到到账短信,原告紧锁的眉头舒展,当即提交撤诉申请书,并主动与被告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高沟法庭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缩影。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是无为法院不变的追求。面对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复杂、周期长的特点,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以“息气”为方、以“和气”为引,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修复了受损的商业合作关系。
供稿:龚文超
原标题:《【“息气桥”解纷工作法】“审而未结”变“当场履行”:一纸撤诉背后的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