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飞友,快来给你的无人机登记备案

2026-04-22 11:36
湖南

各位无人机爱好者、从业者注意啦!

为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

维护公共安全和空域秩序

根据《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

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无人机及其核心零部件、反制装备的

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租赁等

全环节均需按规备案

现为大家整理了最全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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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这些情况要备案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人机生产、销售、运输、寄递物流、维修、改装、租赁、报废处置以及操控员培训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有、使用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无人机反制设备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履行备案责任人职责,严格根据《办法》要求开展备案工作。

【飞行活动前置备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规定事先获得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批准,并且在实施飞行活动前的三个工作日,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进行飞行前置备案。

(一)单位、企业在管制空域、临时管制空域实施飞行;

(二)个人或企业组织分布式操作、集群飞行表演活动;

(三)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

(四)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五)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六)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机飞行。

⚠ 外省人员入湘飞行 /采取非联网方式(离线飞行、本机控制)飞行: 应当在实施飞行活动前的24小时内完成报备。

【飞行活动事后备案情形】

从事下列无人机飞行活动的,飞行活动实施者应当在飞行活动结束24小时内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进行备案。

(一)管制空域飞行;

(二)分布式操作、集群飞行表演;

(三)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机中继飞行;

(四)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除外);

(五)飞越集会人群上空;

(六)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操控无人机飞行;

(七)外省人员入湘飞行。

【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情形】

单位或者个人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实施飞行活动,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公安、国安、海关、应急管理部门所属无人机,在其驻地、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民航部门所属无人机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

超便捷!线上线下都能办

全省统一备案通道为湖南省无人机备案程序,线上线下均可办理,优先推荐线上操作,全程网办不跑腿!

✅ 线上备案:微信搜索「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微警务」→ 「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栏目,按指引填写信息即可,十分钟就能完成

✅ 线下备案:前往属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引导你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完成备案。

记时限!各环节备案别逾期

生产企业:无人机、核心零部件、反制装备出厂前备案

销售方: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

租赁方:租赁后24小时内备案

维修改装:服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

仓储单位: 进出库信息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

培训机构:学员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

特殊飞行:管制空域飞行等6类特殊飞行需提前3个工作日前置备案;外省人员入湘、非联网飞行需提前24小时报备,管制空域飞行等7类特殊飞行,需在飞行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事后备案。

明责任!备案信息要准确

所有备案责任人需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如无人机所有权转移、设备维修改装等),要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无人机备案程序更新。

单位、个人持有无人机若丢失、被盗,需立即向公安报案,并同步更新备案状态;报废、毁损灭失的,也要及时报备。

严监管!违规必追责

公安、工信、市监、交通运输、邮政、人社、民航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立无人机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核查备案情况。对未按规备案、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约谈等措施;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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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飞行是底线

安全操作记心间

各位飞友赶紧给你的无人机

完成“实名备案”

让每一次飞行都安心、放心~

原标题:《@长沙飞友,快来给你的无人机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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