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处置 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 保障出行“无碍”

2026-04-21 18:08
上海

无障碍设施是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孕妇、儿童、伤病康复者等群体,以及所有临时行动不便的人设计的公共服务设施,核心是消除物理与社会环境中的障碍。它不仅是特殊群体出行的“生命线”,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体现城市温度、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建设。

近日,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处置一起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的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案件,依法整治施工占用盲道的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出行权益。后续,执法队以该案例为契机,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普法宣传、凝聚治理合力,持续打通特殊群体出行“最后一米”,同时向社会传递无障碍设施保护理念,为基层无障碍环境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案情回顾

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反映辖区某路段施工作业时,堆放的物品占用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严重影响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正常通行。接报后,执法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处置流程,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

▲整改前

经现场核查发现,该路段人行道上堆放了大量施工板材,不仅挤占了正常人行通道,更直接压占了盲道这一关键无障碍设施,给视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通行。进一步核实确认,该施工占路行为未向相关部门申报占路许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属于典型的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违法行为。

▲整改后

执法队员迅速固定现场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规范完成执法文书取证工作,随后第一时间联系施工方负责人,明确告知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违法性及潜在安全风险,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限期将堆放的施工板材全部清理完毕,恢复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对于占用人行道的情况,考虑到该项目工程较大,在已搭建围挡的情况下,为了安全,执法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办理占路许可。同时,执法队员结合本次案例,对施工方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详细解读无障碍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无障碍设施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彰显社会文明的“隐形标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损坏。

二、处置结果

在执法队员的督促指导下,施工方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迅速组织人员、调配车辆,高效完成了现场施工板材的清理工作,被压占的盲道恢复畅通,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步督促施工方向路政部门申请办理占路许可。执法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依法进行了查处。

处置工作完成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拨打12345投诉人电话,详细反馈案件处置全过程、整改措施及最终结果。投诉人对执法队的处置效率、整改效果表示非常满意,对执法队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用实际反馈彰显了执法为民的工作成效,也体现了群众对无障碍设施保护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三、重要启示

此次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案件的成功处置,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后续常态化开展无障碍设施监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也推动执法队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治理能力,具体如下:

(一)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党建引领“多格合一”工作要求,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石心实”普法队,依托执法队楼宇工作室,联合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无障碍设施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力度,普及无障碍设施的功能与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关爱残障人士,共同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畅通的无障碍通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守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制作宣传手册,强化认知引导。执法队精心编制《无障碍设施保护宣传手册》,手册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直观呈现了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作用、保护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各类普法讲座、社区便民活动、楼宇服务等场景中广泛分发,让社会群众全面了解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使用好、管理好、保护好无障碍设施,主动抵制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三)强化商户引导,落实主体责任。在日常走访沿街商户过程中,执法队员同步提醒商户严格落实门前责任制,强化企业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商户自觉维护门前道路畅通,杜绝随意堆置物品、占用盲道等违规行为,推动商户主动参与到无障碍设施保护工作中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整改前

▲整改后

(四)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处置效能。执法队以本次案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案件处置流程,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情况,优先联系物品所有人,责令其尽快移除妨碍物;对无法联系到所有人的,通过党建引领“多格合一”工作,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置,妥善移除妨碍物;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无障碍设施始终保持畅通可用。

四、社会影响

该案例不仅切实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出行安全隐患,更为基层执法部门开展无障碍设施监管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向社会层面有效传导了“无障碍设施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

案例启示基层执法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出行权益,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处置深度融合,把法治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人了解、人人遵守、人人维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要依托党建引领,“多格合一”协同治理机制,凝聚执法、社区、商户、群众等多方合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守护特殊群体的出行“生命线”,让“设施无碍”更显“城市有爱”,不断提升辖区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安全、便捷地使用公共空间。

原标题:《【执法动态】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处置 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 保障出行“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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