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瞄准这九条跑道!

2026-04-21 17:06
浙江

改革创新是推进水利

现代化省域先行的根本动力。

今年,省水利厅将

全面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作为六场硬仗之一,

日前印发

《打赢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硬仗

持续增强水利现代化发展动能

实施方案(2026年)》,

聚焦落实省委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

明确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深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深化河湖长制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等

九方面任务,

推进治水理念创新、制度创新、

政策创新、方法创新,

全力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

标志性和原创性改革成果。

一起来看看重点任务——

一、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珊溪水库

1

坚持“硬投资”与“软建设”相结合,深入谋划水利“两重”“两新”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

2

总结推广绍兴汤浦水库REIT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水利基础设施REITs扩募和培育机制,支持温州珊溪水库REIT发行上市,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建设投资之间的良性循环。

3

推动水价值导向的投融资改革试点扩面提效,总结经验做法和有效路径,实现水安全保障与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4

探索推进水利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拓展各类经营主体进入竞争性环节的路径,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

二、深化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安吉县梅溪镇铜山村隐将谷瀑布漂流

5

研究制定推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意见,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构建核算标准体系,探索制定交易价格评估、流程指引和统计制度。

6

丰富和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河湖空间开放共享、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权交易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探索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地与受水区生态补偿机制。

7

指导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收益反哺机制,明确将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形成“治理—增值—反哺—再治理”良性循环。

三、深化河湖长制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国家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天目溪集镇段

8

用好各级河长制联席会议和河长办平台,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报告、“四张清单”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落实重要任务和解决疑难问题。

9

聚焦全面建设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保护治理体系,组织编制河湖保护治理规划,推动河湖空间管理“一张图”改革,逐步落实河湖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和开放共享。

10

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天目溪、壶源溪等4个国家幸福河湖项目验收,加快余杭区等24个省级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打造幸福母亲河30条、高品质水美乡村200个、城乡亲水节点400个。

四、深化农村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

通济桥水库灌区

11

完善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标准,强化管护队伍人员培训,推进供水服务网点建设。迭代“浙水好喝”数字化应用,优化预测预报模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12

完善灌区灌排设施运行机制,推进通济桥水库灌区等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不动产权确权登记,以县域或灌区为单元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物业化、专业化管护,探索商业保险等市场管护模式。

13

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推动设施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和生态流量监测能力提升,促进县域小水电集约化运行物业化管护。

五、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招投标机制改革

14

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全过程咨询、信息化建设、货物和设备采购、通用咨询等4个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研究制定水利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实施意见。

15

加快推进水利招投标领域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全面推广招标文件智能抽查和合规检测,率先推进水利工程智能辅助评标应用。

16

深化主体库与全省统一平台、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贯通对接,推动行业信用和公共信用融合评价。推进重点环节行权数字化标准化,加强标后关键履约情况在线预警监管。

17

持续开展水利行业“三包一出借”问题集中整治,推动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办案协作,探索行刑纪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裁量权基准,规范统一执法尺度。

六、推进省域水预算管理改革

金华市深化用水总量指标统筹管理改革保障光能企业发展

18

建立水预算层级和管理体系,按省、市、县三级分年度编制预算,预算范围覆盖全部行政区域、行业、水源和用水户,执行“预算编制—告知复核—审核下达—执行管理—决算评估”程序。

19

分级核定区域全口径水量、可用水量、工程技术可供水量,合理预测用水需求,确定区域水预算总量。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水预算单位名录,确定用水户预算基准额度。

20

建设水预算数字化应用模块,提高水预算智能管理水平。建立水预算传导机制,促进各行业水效提升。建立重大项目水要素兜底保障机制。

七、探索“水利+”融合建设新模式

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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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推进“水利+”融合建设指导意见及配套建设指引,明确融合建设的原则目标、重点领域、谋划内容、审批路径、投融资模式、建设运维管理权责及保障措施等,并开展相关法规与技术规范修订研究。

22

推动建立“水利+”融合建设联合会商机制,统筹跨行业、跨区域重大项目功能布局,协调解决要素保障难题,探索“一窗受理、并联审查、统一审批”新模式。

23

分类探索“水利+”市政、文旅、农事、航运项目融合建设模式,拓展水利在服务城市有机更新、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和航运浙江建设等领域新业务场景。

八、推动人工智能在水利业务场景应用

无人机巡查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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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水利招投标监管智能场景,初步实现智能识别招标文件问题、智能识别围串标线索和海塘堤防工程智能评标三项功能。建设水土保持方案AI辅助审批模块,实现辅助审核覆盖全行业3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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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无人机+水利”场景应用,赋能水情雨情灾情感知精准度提升,强化工程管理智能化,推动建设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测试标准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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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推广图像智能识别技术应用,赋能河湖管护、库区管理、水保批后监管等业务工作。谋划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海塘工程施工要素全析、水利智能外呼、人事职称申报评审等人工智能场景。

九、推进水利工程不动产权登记改革

绍兴市汤浦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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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管理意见,明确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范围、流程、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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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水利工程资产登记入账,准确掌握资产价值及收益情况,依法依规解决已建水利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探索不动产权办理路径,紧抓新建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推进产权办理,实现水利资产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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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通过水利工程开放共享、资产抵押、收益质押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拓宽投融资渠道,有效释放水利工程资产综合效益。

原标题:《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瞄准这九条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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