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二、申请人经济困难;
三、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因经济困难申请代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如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来源/区司法局
原标题:《运河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