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寄语(27)| 出借身份证注册网店?小心商标侵权找上门,后悔都晚了!
在日常生活中,有人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给他人使用,甚至配合人脸识别完成各类注册。殊不知,这一行为背后隐藏着重大法律风险,一旦被他人用于经营网店、实施侵权等行为,出借人可能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近日,临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出借身份证引发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给予年轻被告改正的机会。
案情回顾
王某系某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近期王某发现一家淘宝店铺未经授权,擅自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品牌商誉。通过电商平台登记信息核查,王某发现该淘宝店铺的注册经营者为被告李某,王某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案件受理后,书记员通过多种送达方式向李某送达应诉材料均未成功。在拟采取公告送达之际,承办法官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反馈表中发现了李某父亲的联系方式,最终成功约见李某及其父亲。李某到庭查看证据后,既感委屈又懊悔不已。经询问,李某陈述:几年前偶然得知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可以挣取零花钱,因自己缺乏社会经验,对身份证的法律意义及人脸识别的风险认识不足,将身份证出借并配合完成刷脸认证等全部网店注册流程,事后获得100元报酬。此后,李某忙于工作,逐渐淡忘了此事,直至被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
承办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情况。考虑到李某的人生刚刚起步,若以判决方式认定其侵权责任,可能对其未来发展造成长远影响。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其出借身份证和人脸识别的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原告也考虑李某年纪尚小、初入社会、经济能力有限且侵权行为已停止等情形,主动作出较大让步,表示仅主张本次维权的合理费用,自愿放弃赔偿损失等其他诉讼请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分10期向王某支付5000元。
法官提醒
公民的身份证是具有唯一指向性的个人证件,应当妥善保管。若将身份证等信息出借、出售给他人,或不当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存在被他人使用注册经营网店的风险。如该网店在经营中发生售卖假货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出借人作为注册店铺的登记经营者,在无法举证证明实际经营者的情况下,将依法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引发刑事犯罪等重大法律风险。
为此,全社会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应当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个人生物信息,避免因一时疏忽或贪图小利而承担难以承受的法律后果。
原标题:《法官寄语(27)| 出借身份证注册网店?小心商标侵权找上门,后悔都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