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悬赏!征集靳书安可供执行10000元财产线索
2026-04-20 17:24
陕西
紫阳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紫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明海、袁光银与靳书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靳书安未履行(2024)陕0924民初29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明海、袁光银明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靳书安,男,1972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紫阳县高滩镇两河村二组。
公民身份号码:61242519721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4)陕0924民初29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
人民币10000.00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拘留到被执行人的,将给予执行到位数的20%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方式
悬赏公告发布后,相关人员向法院提供线索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个以上提供相同的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紫阳县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联 系 人:蔡法官
原标题:《公开悬赏!征集靳书安可供执行10000元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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