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4期)

2026-04-17 18:06
四川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4)川1025执85号

执行案号:(2024)川1025执85号

执行依据: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1025民初5809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 :吴萍,女,1980年3月2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800321****,住四川省资中县银山镇张家寺村16组80号。

涉案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90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及执行费1267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90000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及执行费1267元

悬赏期限:2026年4月17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凡在悬赏有效期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被执行人下落并促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30%现金奖励。

(2024)川1025执556号

执行案号:(2024)川1025执556号

执行依据: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川1025民初354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 :王水彬,男,1987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870716****,住资中县球溪镇五里沟村10社14号。

涉案标的:货款25500元、案件受理费219元及执行费286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货款25500元、案件受理费219元及执行费286元

悬赏期限:2026年4月17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凡在悬赏有效期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被执行人下落并促使本案执行到位的,按下列方式给予现金奖励:

1、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将被执行人控制的奖励现金3000元;

2、执行到位本案全部金额的奖励现金6000元。

(2024)川1025执恢400号

执行案号:(2024)川1025执恢400号

执行依据: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1025民初543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 :陈世军,男,198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840825****,住四川省资中县明心寺镇天灯坝村1社2号。

涉案标的:借款本金74000元、案件受理费950元及执行费1100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借款本金74000元、案件受理费950元及执行费1100元

悬赏期限:2026年4月17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

凡在悬赏有效期间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被执行人下落并促使本案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0%现金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或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9160912780(王法官)、0832-5830110(执行110)。

(2025)川1025执恢31号

执行案号:(2025)川1025执恢31号

执行依据: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川1025民初3096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 :蒋帮富,男,1980年04月2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3212619800420****,住成都市东部新区石盘街道三合堰社区9组95号。

涉案标的:劳务费39000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标的款39000元。

悬赏期限: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3月11日止

凡在悬赏有效期间内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找到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或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9160918067(陈法官)、0832-5830110(执行110)。

资中县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7日

来 源:执行局

编 辑:综合办

原标题:《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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