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法院:温情施策化解三车相撞赔偿“连环结”

2026-04-17 16:54
黑龙江

三车相撞引发的赔偿纠纷,往往牵扯多方利益,责任矛盾交织难解。林甸县人民法院鹤鸣湖法庭承办法官冯丽荣,采用“电话沟通+当面释法+温情劝导”的组合方式,精准发力、耐心施策,成功解开事故赔偿“死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车相撞 · 赔偿遇阻

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许,天色已暗,S214省道林甸县红旗镇路段上,贾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红旗镇农机楼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曲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巨大的冲击力导致曲某的半挂车发生侧滑,进而撞上停在路边的奔驰轿车。奔驰车驾驶员为戴某,车主系其母亲郭某,所幸车祸发生时戴某下车购物,没有受到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公安部门认定,贾某、曲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戴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曲某驾驶的半挂车所投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按保险限额完成赔付,但奔驰轿车仍有25350元车辆损失及车辆维修期间的代步租车费用没有赔付。

三方就剩余赔偿款协商未果,无奈之下,郭某将二人分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及租车费用。

因案施策 · 电话沟通

考虑到两起案件为同一原告,系同一起事故引发,为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将两起案件安排在同一日开庭审理。庭前,承办法官冯丽荣联系被告曲某,得知其正驾驶重型货车跨省送货,不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还对郭某主张的租车费提出异议,明确表示拒绝赔偿。

了解到曲某的难处后,冯丽荣并未简单适用缺席审理程序,而是耐心安抚其情绪:“挣钱不易,我理解你的难处,但事情总要想办法解决。你找个就近的服务区停好车,咱们通过电话调解,不用你来回奔波,既能保证按时送货,也能妥善解决纠纷。”曲某随即在就近服务区停车,主动联系法官配合调解。

调解中,法官一面向曲某详细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作为事故责任人,有义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郭某沟通,劝说其体谅货车司机的生计不易,合理降低诉求。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曲某当即通过微信向郭某转账3000元,郭某自愿撤回对曲某的起诉。

温情调解· 将心比心

解决完曲某的案件后,冯丽荣又迅速展开对贾某的调解工作。为精准化解矛盾,她提前与贾某所在村委会联系,详细核实其家庭情况,得知贾某家境十分困难,家中有两位重病老人需常年照料,且收入微薄、生活拮据,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

掌握这一情况后,冯丽荣特意约原告郭某当面谈心,“郭大姐,我特别理解你的心情,好好的车被撞,换谁都会生气。但万幸的是,你女儿当时没在车里,人平安比什么都重要,即便车辆受损,只要人没事,一切都有挽回的余地,对不对?”随后,又将贾某的家庭困境如实告知郭某,耐心劝说其换位思考,“贾某并非故意拖延赔偿,实在是家庭负担太重,两位老人治病需要花钱,他的压力也很大。咱们适当降低一点诉求,让他能慢慢凑钱,既给了他喘息的空间,你也能顺利拿到赔偿。”

在法官的反复沟通、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放下隔阂、达成和解:郭某自愿降低赔偿诉求,贾某赔偿其车辆损失及租车费共计22000元,考虑到家庭困难,约定该笔款项在一年内分两期付清。

一纸调解协议,化解三方心头愁绪;一次温情担当,彰显司法为民初心。鹤鸣湖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指引,既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兼顾情理温度、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通过精准调解、温情施策,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让司法既有雷霆力度,更有暖心温度。

原标题:《林甸县法院:温情施策化解三车相撞赔偿“连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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