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又多了!速看→
4月16日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明确将住房公积金
异地贷款范围
扩大至安徽省全域
小编梳理发现
近期全国多地密集出台
公积金优化新政
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南京
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
至安徽省全域
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现有苏皖17个城市的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安徽省全域。苏皖全部29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南京市购房均可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安徽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限制。
广东深圳
职工可自愿提高个人缴存比例
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自身住房消费能力。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职工可以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
浙江杭州
贷款最高额度从130万提至180万
3月30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和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高到18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超过90万元,本次额度提高50万元,进一步大力支持职工家庭购房贷款需求。同时,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调整为20倍,同步增加职工个人的实际可贷额度。
《通知》明确提高贷款额度上浮优惠。增加新市民、青年人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情形,与现有新市民、青年人无房租赁提取优惠政策配套,完善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人租购并举的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20%提高到50%,进一步降低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成本,助力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明确享受额度上浮优惠不受次数限制。同时符合人群类型和房屋类型额度上浮情形的,可按不同类型择高叠加计算,最高叠加上浮比例为70%,达到306万元,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精准性与受益面,增强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四川成都
支持购买车位提取
单车位最高提取10万元
日前,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系列政策举措,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贷款次数也不再限制,支持购买车位提取。
一、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同时,购买现房和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44万元。
二、调整贷款次数。202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提出申请,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三、支持购买车位提取。缴存人购买新建住房后,一年内购买该住房同一项目新建车位的,可自车位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起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取金额按所购车位网签备案合同载明的成交价格确定,每个车位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甘肃兰州
支持一次性提取,不限制提取次数
日前,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告。通告明确,现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优化部分提取政策。
1.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
2.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
3.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内蒙古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付取暖费、物业服务费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及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取暖费、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政策便利。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在每人每年14000元的基础上上浮30%提高至每人每年18200元。符合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条件的,租房提取额度上浮50%,提高至每人每年21000元。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已支付的取暖费,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从2026年度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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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又多了!速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