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连杀5人案凶犯一审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

李国栋、杨腾格尔/新华网
2019-04-16 11:02

图为庭审现场 @内蒙古晨报 图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6日消息,当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李鹏飞连杀5人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鹏飞被判处死刑。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鹏飞因经济纠纷与金川开发区水厂合伙人刘继广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刘继广杀害。后前往新城区呼铁佳园刘继广家,将其妻杀害,并盗走手机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鹏飞驾车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住处,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妻女杀害后,进入潘高图家将潘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鹏飞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1千元。

(原题为《内蒙古连杀5人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薛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