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自建房发生火灾,5人险中逃生
3月8日9时52分许
金山区一农村自建房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消防力量立即赶赴现场
现场为一栋3层“上宅下店”模式自建房
一楼为电动自行车售卖店面
二楼、三楼为居住区
过火区域集中在室外停放区
并波及到二楼阳台
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展开处置
于10时13分报熄灭
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后续调查发现,起火原因为一层店面内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后引燃周边可燃物,并蔓延至室外停放区。
细数以往案例
“上宅下店”“前店后宅”
这类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是“小火亡人”的高发场所
案例一:
2025年12月9日,广东汕头潮南区一经营性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遇难。起火建筑为“上宅下店”结构,一楼经营五金店,二楼以上居住。火灾直接原因是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同时店内违规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如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自喷漆等),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案例二:
2025年4月12日,昆明市呈贡区玉龙街道一商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经调查确认,该商铺二层被经营者擅自改造为住宿区域,事发当晚,有9人在商铺内居住。此次火灾事故8名遇难者均发现在起火商铺二层。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违规使用和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蓄电池,蓄电池短路起火。
案例三:
2025年12月8日16时40分许,闵行区古龙路一沿街烤鸭店突发火灾,现场火势猛烈,并蔓延至楼上居民住宅,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烤鸭店内的拖线板及其连接线路电气故障起火,不慎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为什么容易发生“小火亡人”?
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居住人员多为老人或租户等群体,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火灾隐患认识不足,存在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室内违规停放或充电、卧床吸烟或乱丢烟头等危险行为,且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在火灾发生时难以正确应对。
功能混合与防火分隔缺失:
多数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或“三合一”(生活、经营、仓储混合)的情况,居住区域与经营、仓储区域未进行实体防火分隔(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方式将居住与经营区域完全隔断)。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至整个建筑,造成人员难以逃生。
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
这类建筑通常只有一个楼梯,且窗户常安装防盗网或铁栅栏,未设置逃生窗口。火灾时,楼梯可能被烟雾和火焰封锁,人员无法通过常规通道逃生,防盗网阻碍了从窗户逃生,导致逃生路径受阻。
缺少基础消防设施:
许多经营性农村自建房未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如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防烟面罩等。火灾初期无法及时报警和扑救,延误了逃生和救援时机。
搭建材料易燃:
部分自建房在建设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室内采用可燃材料分隔,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无法有效阻止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的蔓延),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
火灾荷载大:
经营区域往往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如货物、装修材料等),火灾荷载大,一旦起火,火势蔓延迅速,短时间内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增加人员伤亡风险。
来源:石家庄消防,综合上海消防及网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