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曝光!

2026-04-15 20:52
浙江

近日

台州交警曝光一批

酒驾违法驾驶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切勿心存侥幸

姓名:苏*涛

查获时间:2026年4月4日 20:46

酒精含量:27mg/100ml

查获地点:椒江区学院路椒江第二职业技术学院前路段

车牌号:浙JB**09

姓名:陈*军

查获时间:2026年3月29日 02:42

酒精含量:135mg/100ml

查获地点:黄岩区二环东路九峰花鸟市场对出路段

车牌号:浙J8**2A

姓名:向*伍

查获时间:2026年3月14日 21:58

酒精含量:30mg/100ml

查获地点:路桥区金清镇中心路双塘村357号门前路段

车牌号:贵F9**B6

姓名:王*庭

查获时间:2026年3月4日 01:20

酒精含量:62mg/100ml

查获地点: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中心大道路口往南约100米

车牌号:赣C7**S7

姓名:李*宁

查获时间:2026年4月7日 19:45

酒精含量:26mg/100ml

查获地点:温岭市山金线1km+900m

车牌号:浙JP**A9

姓名:许*如

查获时间:2026年4月5日 19:41

酒精含量:28mg/100ml

查获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天都花园前路段

车牌号:浙J2**96

酒醉驾的认定标准,你清楚吗?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1.饮酒驾车(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时刻牢记红线

守住底线

亲朋好友间

要互相提醒

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椒江区传媒中心出品

来源丨台州交警发布

小编丨张 健

编辑丨罗梦露 叶丹婷

监制丨蔡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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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酒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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