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在线】“空中刺客”落网记——以司法之力斩断“违法之箭”

2026-04-15 17:27
贵州

2026年4月14日,中央电视台13频道法治在线节目专题报道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中,不法分子在梵净山周边禁猎区、禁猎期,操控改装无人机(搭载红外热成像仪与箭支发射装置),以高空“坠箭”方式非法狩猎。涉案4名被告人分别因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连带赔偿生态相关损失共计1.44万元。

高空抛射利刃无法精准控制,极易造成群众伤亡和财产损毁,这种将民用科技利器非法改装为“隐形杀手”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远超传统非法狩猎行为。案件的成功宣判,不仅成功斩断了破坏环境资源的“黑手”,更为违法利用无人机狩猎划出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江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琴指出,“本案是一起利用新型科技手段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新型科技的研发应当用于造福人类,无人机研发使用以来,作为日益重要的“空中生产力”,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推动各行各业向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新型科技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本案中,被告人利用无人机搭载热成像仪高空侦察,精准定位猎物,通过挂载特制铁箭完成对猎物的击杀,杀伤力极强,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危害性远超传统狩猎方式。对此种新型犯罪方式,必须依法予以打击。”

江口法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4万元,案涉赔偿资金将缴纳入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用于该区域野生动物的救助、救治与保护工作,贯彻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真正达到修复生态的目的。通过本案裁判,向广大社会公众发出警示,任何新型科技领域都不是法外之地,“科技之翼”不能背负“违法之箭”,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江口法院

监制:杨华昌|审核:马力|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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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央视·法治在线】“空中刺客”落网记——以司法之力斩断“违法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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