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北安法院:“示范判决”破难题,“府院联动”解民忧——从“信访”到“信法”,40余户居民“办证难”终得化解
“示范判决”破难题
“府院联动”解民忧
——从“信访”到“信法”,40余户居民“办证难”终得化解
十余年的等待,四十余户的期盼。在北安,某小区因开发商违规融资导致房屋被抵押,让40余户回迁户与购房者陷入了“有房住、无证拿”的困境。面对这一历时久、矛盾深、涉及广的群体性“办证难”积案,北安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创新运用“示范判决+批量化解”工作法,将这一类型化纠纷妥善解决。以一份“标杆性”判决确立了裁判规则,成功引导40余户居民从“坚持信访”转向“信法维权”,为这起十余年的信访积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直面“硬骨头”:从“信访不信法”中寻找破局点
“开发商把房卖给我们,我们全款购入,但是开发商又把房抵押出去,我们住了十来年,房照就是办不下来。”这是某小区近48名居民共同的“心病”。因开发商为融资将已售房屋抵押给小贷公司并办理网签,导致回迁户与购房户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证照。多年来,居民们多次信访,始终未予解决。
北安法院在信访局日常接访中敏锐捕捉到这一重大隐患。面对群众“信信访不信法”的僵局,北安法院没有简单劝返,而是组织团队主动靠前释法。群众带头人赵某起初态度坚决:“我们只信访,不打官司!”
如何打破僵局?北安法院迅速启动 “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领导会商研判。双方一致认为,传统“一案一立、逐个审理”的模式成本高、周期长,极易激化矛盾。最终,北安法院确定了 “示范判决+批量化解”的创新思路——从48户中选取一名有代表性的群众孙某,先行诉讼,以个案的“标杆”效应,为剩余案件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整个群体回归法治轨道。
确立“新规则”:让“交付请求权优先”照亮安居希望
孙某案件进入诉讼后,北安法院高度重视,组建专项合议庭。经深入调查发现,开发商将案涉48套房屋网签给某公司并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抵押权与消费者居住权形成激烈对冲。
法律的尊严在于精准适用。合议庭并未简单否定“名为买卖实为担保”合同的效力,而是精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旗帜鲜明地确立了 “交付请求权优先”裁判规则: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基于这一规则,北安法院认定孙某等回迁户与购房户以居住为目的购房、实际占有使用多年,其交付请求权应优先于开发商为借款担保签订的网签合同效力。最终,北安法院依法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令开发商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这份判决书,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是一份释法明理的“说明书”。法官在判后向各方当事人及贷款公司进行了详细答疑,确保“胜败皆服”。贷款公司亦未提出上诉。孙某依据生效判决,顺利拿到了期盼十余年的“房照”!
实现“大化解”:从“个案精审”到“批量化调解”
“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孙某案件的判决,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群体性纠纷的“死结”。首案胜诉的示范效应迅速扩散,其余47名原本坚持信访的群众,纷纷主动到法院立案,表示愿意通过诉讼或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目前,该小区已有20余户居民依据生效判决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剩余20余户案件正参照该裁判规则有序推进,群体性信访风险得到根本性消除。
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北安法院并未止步于个案化解。“抓前端、治未病”才是终极目标。北安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将 “房屋实际占有情况”纳入网签审查范畴,从源头上堵塞“一房二卖”“违规抵押”的漏洞,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府院联动聚合力,司法为民守初心
从“信访”到“信法”,从“办证难”到“安居梦”,这起跨越十余年的群体性纠纷成功化解,是北安法院坚持党的领导、站稳人民立场的生动实践。
它证明了: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人民法院不能被动等案,而要主动破题,面对“信访不信法”的困局,要善于借力府院联动,以机制创新为矛,以公正裁判为盾;面对群体性纠纷,要巧用 “示范审理+批量化调解”,以个案“小切口”撬动类案“大化解”,有效消除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 “压舱石”作用。
安居是民生之本,法治是最好的化解之道。北安法院将继续深化“类型化纠纷+示范性审理+批量化调解”机制,让更多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治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赵 婧
编辑:杨睿萌
一审:沈 冰
二审:吴 昊
三审:吴 莹
原标题:《【府院联动】北安法院:“示范判决”破难题,“府院联动”解民忧——从“信访”到“信法”,40余户居民“办证难”终得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