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一场彩礼官司的“体面退场”

2026-04-14 20:22
山东

彩礼,本为“两姓之好”的信物,承载着缔结婚姻的美好期许。但当爱情散场,这笔曾代表诚意的财物,往往变成剪不断、理还乱的“心头刺”。一边是男方为娶妻举债付出的沉重代价,一边是女方对逝去青春与付出的委屈不甘,如何在法与情之间找到平衡点?

近日,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通过一场耐心细致的“拉锯战”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剑拔弩张的涉彩礼离婚纠纷,不仅当庭兑现了款项,更让两家从“怒目相向”走向了“体面收场”。

01

缘起:闪婚又闪离,12万彩礼引爆“拉锯战”

2025年10月,李丽(化名)与赵强(化名)经媒妁之言牵手,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定婚仪式,赵强向李丽支付彩礼10万元,并为其购买钻戒一枚、苹果手机一部。2025年11月,双方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然而,甜蜜滤镜很快破碎,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摩擦不断——他嫌她旧情未断仍联系前男友,她怨他只顾打游戏不顾家庭。短暂的婚姻生活仅维持两个多月便走到尽头,赵强想到为凑齐彩礼及首饰欠下的外债,心痛不已,坚决要求全额返还;李丽则认为既已登记同居,自己身心俱损,坚决不退。几轮激烈争吵无果后,赵强于2026年2月将李丽诉至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与李丽解除婚姻关系,并判决李丽返还彩礼款及其他款项12万元、钻戒一枚、苹果手机一部。

02

破局:法官“把脉”三步走,巧用妙招解心锁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及各自亲属,承办法官深知,若机械下判,极易引发次生矛盾。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在仔细研判案情后,打出“三步走”组合拳,力求案结事了。

一是背靠背“降温泄压”,算清法律账与经济账。为避免正面冲突,法官果断采取“背对背”隔离调解法。

在男方这边:法官递上一杯热茶,听赵强倒完苦水后,帮他冷静分析:“钱花了确实心疼,但毕竟有过夫妻之实,法律上不可能像买卖退货一样简单全额退。咱大男人,也得承认人家姑娘这段日子的付出。”

在女方那边:法官和李丽唠家常,既同情她的遭遇,也温和劝解:“妹子,法律规定摆在这,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巨大造成男方困难,法院大概率会支持部分返还。如果判决,不仅输了官司,还失了体面。”

二是面对面“寻锚定点”,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待双方火气渐消,法官将两人请进调解室,开启“面对面”谈判。

借力打力,引入“娘家人”劝和:邀请双方都敬重的长辈到场,法官顺势引导:“叔婶都看着呢,两个孩子没缘分走远,咱大人得体面,别让小辈成了仇人。”

抽丝剥茧,核定“返还数”:针对诉求12万元款项,法官拿出计算器,逐笔剔除用于共同生活的开销,并结合嫁妆抵扣、钻戒归属等问题,列出一份清晰的“得失清单”,让调解有据可依。

三是心连心“唤情疗伤”,促成当场“银货两讫”。为防夜长梦多,法官趁热打铁,将“履行”嵌入调解书。“既然谈妥了,咱们就把钱和钻戒当面点清,免得日后再生枝节。”在法官和调解员主持下,李丽当庭交付6万元现金及钻戒,赵强清点无误后签署收条。随着财物交付完毕,这场风波终于画上句号。

03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彩礼不能成为婚姻的“筹码”,更不应成为分离后的“枷锁”。此次调解,是周村区法院南营法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我们始终相信,家事审判的终点不止于分清钱财,更在于抚平创伤。

彩礼应是幸福的注脚,而非婚姻的赌注。愿每一对新人让婚姻始于真心相爱,让彩礼止于适度之礼。当缘分落幕,愿彼此留一分善意,互道珍重,在法律的指引下,学会体面地告别过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供稿丨南营法庭 蔡琦琦

编辑丨王瑛珞 校对丨刘晓慧

编审丨付翠翠 审定丨马香军

原标题:《【法润民心】一场彩礼官司的“体面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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